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习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广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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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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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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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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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不履行承诺事项的行为。目前正在执行的承诺事项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连明
日期 2016-04-28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6-028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六届七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连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1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9)。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9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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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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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计提2015年度高管奖励基金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六届六次董事会、六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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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持有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社会公众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办公大楼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周四)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席方式:
联系电话:0315-8519078、0315-8511642
传 真:0315-8511006
联 系 人:刘印江
2、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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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