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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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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铭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东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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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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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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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地产行业政策暖风频吹,特别是春节前后央行再次降低首付比例至20%,三部委联合发文降低地产交易税费等政策的密集出台,以及央行实施2016年首次降准,“去库存”在政策层面得到有效实施。市场层面,在地产行业系列宽松政策的持续刺激下,一方面商品房销售市场迎来“小阳春”,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43亿平方米、销售金额1.8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1%和54.1%,其中3月份单月商品房销售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时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自2012年以来首次下降,截至3月底的待售面积7.35亿平方米,单月减少415万平方米;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也逐步回暖,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77万亿元,同比增长6.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金额451.25亿元、签约面积343.5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31.35%和117.19%;同时3月份销售业绩大幅提升,单月实现签约金额222.34亿元,同比增长197%,环比增长150%,创下3月单月历史新高,仅次于2015年6月257亿元的历史高点。未来公司将紧抓市场回暖的窗口期,加大推货和去化力度,确保销售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区域布局,加大补充土地资源,新拓展项目21个,新增容积率面积4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5%,权益比例66%,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62%,平均楼面地价3674元/平方米。同时公司稳步推进项目开发,新开工面积5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1万平方米,在建面积413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0%、74%和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覆盖64个城市,共有在建拟建项目269个,总占地面积4720万平方米,可售容积率面积9695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5558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9%、10%和11%,其中待开发面积的一、二线城市占比7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74亿元,利润总额36.6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83%、50.47%和5.44%;毛利率为40.38%,同比下降1.97个百分点;实现销售回笼365.45亿元,同比增长50.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24.83亿元,同比增长138.88%;期末货币资金余额425.28亿元,资金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209.94亿元、净资产993.44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8.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5%、2.27%和1.91%;资产负债率为76.40%,期末预收款项1513.43亿元,扣除预收账款后,公司其他负债占总资产比重仅为40.45%,期末有息借款1261.68亿元,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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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2月2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通知,保利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已于2016年2月26日届满。2015年8月27日至2016年2月26日,保利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4万股,约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0.0115%。同时保利集团未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该事项详见2016年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截至报告期末,保利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4,724,36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201%。

 2、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号),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70号”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2月25日成功发行了5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150亿元公司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2016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含普通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其中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尚须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债券相关工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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