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河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妙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宇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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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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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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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65.86%,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和货款增加较多所致。
2、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136.03%,主要系公司于2015年12月对外投资设立金华新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将剩余出资全部到位。
3、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增长71.58%,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的公司债券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4、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5.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0.4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8.5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51.15%,主要系公司于2015年6月和2015年10月分别收购了吉利汽车的乘用车变速器资产和控股了金兴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增加业务收入和费用较多所致。
5、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20.19%,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所致。
6、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43.73%,主要系公司于2015年12月对外投资设立金华新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将剩余出资全部到位。
7、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58%,主要系公司2015年度对外投资活动较多,相应的资金需求增加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汽车零部件相关资产,该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里扬,股票代码:002434)自2015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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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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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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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47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汽车零部件相关资产,该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里扬,股票代码:002434)自2015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12月23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并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2016年2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4万里债,证券代码:112221)不停牌。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