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佳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佳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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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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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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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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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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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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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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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1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400012281)、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77467653-0)、税务登记证(证号:321700774676530)“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4月27日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746765307。
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