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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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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森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畅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较期初减少46.82%,减少金额999.68万元,系本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及办理贴现减少;

 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72.38%,增加金额127.16万元,系本报告期内采购材料增加预付款项;

 3、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较期初减少100%,减少金额15.15万元,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的待摊款项已摊销完毕;

 4、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较期初减少38.3%,减少金额180万元,系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承兑减少;

 5、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较期初增加13728.96%,增加金额2373.63万元,系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个人暂借款;

 6、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报告期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9.34%,减少金额10.3万元,主要受报告期末银行借款下降影响;

 (二)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发生额下降42.02%,系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同去年同期比较大幅下降,相应的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2、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08.91%,系报告期子公司前期计提坏账,本期发生可回收迹象,冲回以前年度减值计提导致的同比减少;

 3、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0%,系2015年末公司出售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6年无此投资分红;

 4、合并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36.61%,主要是2016年获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减少;

 5、合并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111.83%,主要是子公司本报告期违约金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3.54%,主要是增值税减少及母公司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调整影响;

 2、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7.79%,主要系与去年同期相比其他往来款项及捐赠款项的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68.64%,主要受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及支付各项税金和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4、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49.11%,系本报告期母公司预处置一套职工宿舍增加现金流入;

 5、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2.55%,系本报告期工程及设备尾款的支付同比增加;

 6、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78.89%,主要是受上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同比减少;

 7、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68.42%,主要系报告期与去年同期比较,银行借款下降所致;

 8、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367.32%,主要系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了大量票据贴现现金流入;

 9、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5.9%,系向银行借款同比下降后,报告期相应归银行还款金额减少;

 10、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5.99%,系向银行借款同比下降后,报告期相应的利息支付也同比减少;

 11、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587.39%,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承兑引起的现金流出;

 12、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2.35%,主要是同比向银行借款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对外披露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新光集团及自然人虞云新。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光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3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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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6年4月27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方圆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3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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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投资概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及备忘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5.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公司回转支承业务经营性资产出资(含经营用设备、厂房、建筑物、存货等)

 6.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回转支承、机械设备、锻压设备;销售金属制品、建材;技术咨询服务;劳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基本实施完毕,公司成为以房地产开发与商业经营为主,回转支承生产与经营为辅的双主业公司,为推动公司回转支承业务继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并整合公司各项优势资源,扩展、增强公司在精密机械制造领域的业务影响力、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由公司回转支承业务自有资产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运营管理达不到预期收效等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其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严密策划、强化执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

 由于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与全资子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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