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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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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杨应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娥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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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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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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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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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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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金泰电子破产清算事项

 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和10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决定以债权人身份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泰电子破产清算。

 2015年1月14日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我司对金泰电子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6年1月25日指定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为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并在2016年1月25日向公司发出《告知债权通知书》,目前公司已按通知书要求进行了债权申报,申报的债权金额为45,446,037.34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

 因金泰电子所有资产已移交破产管理人,公司对其不再有控制权,公司从2016年2月起不再把金泰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5日起停牌;经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6日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股票仍处于连续停牌状态,停牌期间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并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6日起继续停牌,自继续停牌之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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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16年4月2日解禁上市,承诺履行完毕。

 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金拓置业工业地产项目一期销售情况良好等原因,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将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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