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82.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公司债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40.5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49.3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放上年计提的绩效奖金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上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83.4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增公司债和中期票据计提的应付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6.3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7)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增加141.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增加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3.21%,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3.1.2 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

 (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2.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煤炭铁路运费和甲醇到货运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62.22%,主要原因是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上年同期收回关联方往来款致使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853.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联营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减少41.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及能源工程施工进度延缓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

 ■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87.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保险理赔款和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期增加33.11%,主要原因是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及预缴耕地占用税影响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32082.90%,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增加151.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262.24%,主要原因是返还的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6.91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公司债募集资金所致;

 (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80.6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被收购前存在收到关联方往来款的情况所致;

 ■

 3.2 其他经营情况

 2016年一季度生产煤炭150.59万吨,销售煤炭153.47万吨;2016年一季度煤炭主营业务收入12,468.9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581.2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4,887.76万元。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债发行情况: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2015] 2586 号核准文件,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开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公司债券。于2016年2月23日刊登发行公告启动发行,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公司债资金人民币1,691,500,000元。2016年3月2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2、重大资产购买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2016年4月6日公司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逐项回复并修订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开市起复牌。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重大资产购买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4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说明:

 1、经新奥集团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平安信托有限公司未同意新奥集团提前偿还相关贷款,亦未同意更换相关担保人,受此影响新奥集团未能按期履行解除担保的承诺,但已于2016年3月按期归还上述贷款,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2、新奥控股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用适当的方式择机增持不少于1%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无明确履行期限,报告期内新奥控股暂未增持公司股份。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 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7名,公司独立董事徐孟洲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张维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金磊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委托董事李遵生先生代为表决。董事会由董事长王玉锁先生主持,监事董玉武先生、总会计师刘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英女士列席参加。与会董事听取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汇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且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3.75亿元,负债总额64.53亿元,资产负债率56.73%。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49.22亿元,其中:股本9.86亿元、盈余公积0.08亿元、专项储备为0.99亿元、未分配利润31.6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6.65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59亿元,利润总额10.58亿元,净利润8.8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805,650,096.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135,019.8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113,501.98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021,517.83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9,699,393.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720,910.98元。

 鉴于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等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收购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股权的重大资金支出计划,2015年度公司符合《公司章程》中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的情况下,拟订了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5,785,0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98,578,504.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赵义峰先生、马元彤先生、李遵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开展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5年度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5年度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申请1.5亿美元贷款,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申请合计2亿美元贷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7,000万美元贷款,用于筹集收购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 100%股权的对价资金。

 上述并购贷款事项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鉴于农化类相关资产已注入河北威远生化农药有限公司,公司不再从事农化业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已转型为投资控股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鹿泉制剂分公司、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药业三厂、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对2015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壹佰捌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公司不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董意见: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赵义峰先生、马元彤先生、李遵生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现将关联交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49,397.80万元,较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减少-56,624.70万元。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

 注1: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和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加大二甲醚自主销售,减少关联方销售。同时受能源产品价格降低影响,二甲醚产品销售受到抑制,公司本年度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控制二甲醚类产品的生产规模。

 注2: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服务的施工进度与年度计划有一定偏差。

 注3: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廊坊市新智污泥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项目现场施工变更,增加结算额。

 注4: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项目调整工程进度,本报告期处于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建设尚在准备当中,2015年实现的收入减少。

 注5:超额的46万元为装备集成分公司四季度搬迁办公楼产生相关费用。

 注6: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新奥必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转为自行采购。

 注7: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研发项目重新调整,本年度未发生。

 注8: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租赁计划调整。

 二、2016年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7,050.66 万元。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概况

 ■

 上述关联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继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237,050.66万元(详见下表),相比2015年度发生金额增加87,65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增加。

 ■

 注: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新奥艾力枫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构成为餐费、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金额占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比重较大,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了关联企业承揽上述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不会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及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准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该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本议题过程中,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6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提请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威远生化农药有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6年度公司拟为被担保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5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尚未实际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为2016年度综合担保情况预案,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12.5亿元,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6年度公司拟为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5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形式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担保资金全部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于 2016 年度内可在上述公司(除新能能源之外)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各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可汗路,法定代表人为杨宇,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销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79,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582,424.4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89,107.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81%,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93,317.26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0,971.71 万元。

 2、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法定代表人为杨宇, 主营业务为甲醇、硫磺、液氧、液氮、液氩、蒸汽、发电等,注册资本为12,000万美元。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426,038.83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11,278.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59%,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4,760.80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226.02万元。

 3、河北威远生化农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9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庆,主营业务为农药生产及销售的批发零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23万元。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85,045.7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56,198.96万元,资产负债率66.08%,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8,846.80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09.48万元。

 4、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法定代表人为赵义峰,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生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23,621.1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9,892.66万元,资产负债率41.88%,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728.53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13万元。

 5、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廊坊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宇,主营业务为能源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集成与转化;石油和煤炭能源、催化材料、洁净煤炭转化、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2500万元。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232,389.9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1,581.57万元,资产负债率56.62%,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0,808.38万元,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5,768.22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述五家子公司中除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均为本公司下属之全资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威远生化农药有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提高了其融资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基于上述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为新能能源提供的担保比例不超过股权比例。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依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公司已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5亿元的担保(不包含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为新能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提款并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总额为6.7亿元,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为5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39%,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议案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甲醇以及煤炭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甲醇以及煤炭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的主要情况

 1、期货品种: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甲醇期货和动力煤期货;

 2、交易数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15万吨;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45万吨。

 3、保证金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4、目的:配合现货采购和销售,套期保值,对冲市场风险;

 5、交易主体: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天津自贸区新奥新能贸易有限公司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本公司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因贪多求快,没有考虑实际的人才配置,存在冒进和操作不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完善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

 持续完善套期保值组织架构,让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制定期货相关岗位职责、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期货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2、严守套保原则,杜绝投机

 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通过期货工具规避现货经营风险,只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关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的套保理念,防范投机倾向,不做任何形式的

 市场投机。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牢固掌握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继续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6、加强信息基础建设,保障交易系统正常运行

 在信息化建设中,重点保障期货执行部门对软硬件的需求。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 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15年5月完成对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暂未纳入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范围。公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及经理层工作的监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3、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999,990.48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经审核,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且已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销户情况。

 4、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能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5、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实施收购新能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监事会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内幕交易行为。

 6、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违规现象。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