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良彬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泽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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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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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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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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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付款项:主要是2016年新中标项目陆续开始生产,购进原材料所致。
2)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所致。
4)应付账款:主要是偿还货款所致。
5)预收账款:主要是新增PCCP项目预收款。
6)应交税费: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往来款增加所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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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主要是上年度PCCP项目完工,结转下年销售量减少,新中标项目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净利润:主要是PCCP项目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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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新增PCCP项目预收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只有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
韩建集团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自韩建河山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报告期内韩建集团未减持该部分股份。
2、关于二级市场增持计划的限售承诺
韩建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在未来不超过六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涉及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年1月4日,韩建集团完成了增持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韩建河山股票1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报告期内韩建集团未减持该部分股份。
3、关于非公开发行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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