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6-0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要约邀请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历史情况

 2016年1月12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部分已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已发行的海外人民币债券(债券代码为hk0000190410),在33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进行回购操作。2016年3月21日,本公司下属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向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发布债券回购要约邀请,且决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要约邀请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4月2日、4月14日和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二、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2016年4月27日,东航海外收到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发出的有效回购要约,合计债券发行金额达人民币17.1873亿元。东航海外确认,发行金额每10,000元人民币回购价为10,025元人民币;预计将于2016年4月29日向发出有效回购要约的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应付利息。

 同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授权东航海外在提前五个营业日书面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前提下,按照发行金额的100%回购全部海外人民币债券,并支付应计利息。东航海外将于2016年5月6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及上述特别决议案授权,回购剩余发行在外的海外人民币债券。

 本公司未来将根据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实施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