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虞兔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荣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1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调整事项等相关事宜。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7,671,584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拟认购49,767,268股,宁夏中咨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认购13,534,316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4,370,000股,分别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3.54%、20.00%、6.46%。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5,500万元人民币(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珠宝“互联网+”综合平台项目。由于自上述事项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价已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公司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股东、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同时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终止原非公开发行方案。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兔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虞兔良先生、虞阿五先生、尹阿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 2016年 4月 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刘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斐先生简历附后。
刘斐先生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补选刘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年 4月 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斐先生简历
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1年8月至1998年3月,担任杭州新星制药厂工程师、厂长;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担任海南港澳资讯产业公司办事处主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3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高级经理;2006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职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截至公告日,刘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29.96%。本次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虞兔良先生、虞阿五先生、尹阿庚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抓住市场机遇,解决公司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资金临时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 )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本次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58,172,8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为公
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公司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编号:2016-03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和镜水路交叉口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 2016年5月13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会议将安排听取独立董事作201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和镜水路交叉口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46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曹国其、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574;投票简称为“明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362574;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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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2016年5月20日15:00。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身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