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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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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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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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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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06,753.61元,较期初增长477.6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所致;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562,379.62元,较期初增长136.35%,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23,514.31元,较期初增长49.07%,主要系报告期内备用金增加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380,716.60元,较期初增长51.8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注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26,374.50元,较期初增长32.06%,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注6: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98,208.31元,较期初降低50.73%,主要系报告期内领用工程物资所致;
注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46,150.40 元,较期初增长118.86%,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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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业务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67,942.28元,较上年同期降低54.79%,其他业务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127.55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6.44%,主要系报告期内塑化废料销售减少所致;
注2: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38,488.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6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费用及技术开发投入增加所致;
注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51,503.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46%,主要系报告期末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产生汇兑损失所致;
注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932,427.29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112.6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规模减少所致;
注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12,367.9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9.45%,主要系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收益增加所致;
注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85,421.60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3.03%,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注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516.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9.85%,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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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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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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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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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蓝帆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3,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1%。其中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办理的股权质押股份为40,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5.68%。蓝帆投资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