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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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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戈亚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惠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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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⑴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归还银行借款以及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货款和工程款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购进纺织生产设备,报告期末尚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所致;

 4、应付票据: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工程材料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⑵报告期内,利润构成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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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江苏地标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盈利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部分资产搬迁完毕,结转前期收到的政府补偿款以及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上期收到中央财政贴息所致。

 ⑶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化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收回部分代建项目垫资款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上期集中支付北部新城项目代垫款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购进纺织生产设备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向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发行5亿元短期私募债和8亿元三年期私募债所致;

 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常州市牡丹广景投资有限公司上期向其少数股东借款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支付的债券承销费较上期减少所致;

 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对进出口业务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或“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公司于2014年10月26日发行了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5.40%。

 该公司债券尚有8.5亿元额度已核准未发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2、经公司2014年9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6.00%。

 该中期票据尚有8亿元额度已注册未发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经公司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交易商协会接收了公司的注册文件,目前公司已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4、经公司2015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自2015年开始,常州市新北区构建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采用PPP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社会资本,公司积极应对,加强自身管理,积极投标,2016年4月,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来的《常州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确认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6年重点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成交单位,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2,209.19万元。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在PPP领域积累项目经验,提升业务市场竞争力,推动业务战略升级,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

 3.1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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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6-01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详见公司公告2015-042)。

 近日,本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起管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商业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专家评估组出具的《准予注册登记通知书》([2016]0057号),准予公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注册登记。根据《准予注册登记通知书》,公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注册登记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5年期,融资用途为补充纺织和道路施工的营运资金;注册登记额度自2016年4月25日起1年内有效,首期发行须于获得注册登记额度后三个月(90天)内完成。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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