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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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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及2016年4月19日披露的《创力集团年报全文》,上述5%以上的及其他股东承诺均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华辉

 日 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现场表决5人,通讯表决2人。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肥创大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力普昱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创力收购赛盟科技及同时向香港创力和赛盟科技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季季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可以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及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肥创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创力普昱增资暨开拓新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设立合肥创大及对创力普昱增资,分别实施“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两个项目,是公司实现战略调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正式涉足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也标志着“创力集团”从传统能源领域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升级的开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创力收购赛盟科技同时向香港创力和赛盟科技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交易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收购及增资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源优势,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收购并向下属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开展融资租赁项目,有利公司在立足主营业务的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等多领域的战略布局,又能拓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的平台,监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季度季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第一季度季报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

 项目一: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

 拟新设立合资公司-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年产2亿Ah电池包和3万台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项目。合肥创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创力集团出资5,100万元,占比51%;合肥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比30%;合肥创大管理技术团队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合肥中航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9%,流动资金缺口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

 项目二: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

 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普昱)增资5,000万,用于建设年产2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5000套直流充电桩充电模块、2万套车载DC/DC转换器及2万套智能高压配电箱的研发、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

 项目三:拟设立新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项目总投资17,02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0,12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

 1、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预计2017年4月建成,2017年7月达产。

 2、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预计2017年10月份达产。

 3、融资租赁项目设立完成后,预计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生净利润1,260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45,815万元调整为19,000万元。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在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力”)现有厂房实施,该项目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其他费用(含预备费等费用)共计19,734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均由苏州创力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位器具”金额由20,321万元调整为14,150万元,其中已投入设备2,911.90万元由苏州创力采购,剩余11,283.10万元设备均调整为公司集中采购,再租赁给苏州创力生产使用。“铺底流动资金”由5,760万元调整为4,8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6,815万元,拟将其中的4,080万元投资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余22,735万元暂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保管,待公司找到合适的新项目后投入实施。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次变更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已实际累计投资额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结余22,735万元(不含息)中的20,12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如下项目:

 1、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设立合资公司-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拟出资5,100万元,占比51%。合肥创大将建设年产2亿Ah的电池PACK和年产3万台电机及控制器项目。

 2、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用于年产2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5000套直流充电桩充电模块、2万套车载DC/DC转换器及2万套智能高压配电箱的研发、生产项目建设。

 3、融资租赁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香港创力收购赛盟科技88%股权,由赛盟科技出资3,500万元,占比35%,由创力集团出资6,500万元,占比65%;设立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力),拟首期出资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调整后,原总投资金额为19,000万元不变,剩余募集资金22,735万元,拟将其中的20,120万元投资用于上述新增项目,结余2,615万元暂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保管,公司找到合适的新项目后投入实施。

 本次变更部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关联交易。2016 年4 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35.26万元(其中: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9,348.07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0.48万元,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94.15万元,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2,911.90万元,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3,739.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91.2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6,459.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609.15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9,850.00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银行专户及购买理财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元

 ■

 二、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详细内容见2015年6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内容: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流动资金缺口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拟通过拥有知识产权的电池模组PACK技术、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完成年产能2亿Ah电池PACK和30,000台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

 创力集团出资5,100万元,占比51%;

 合肥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0%;

 合肥创大管理技术团队出资1,000万元,占比10%;

 合肥中航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9%。

 3、建设工期和项目收益: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拟2017年4月建成,2017年7月达产。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53,047万元,净利润13,172.53万元。

 4、可行性研究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产业政策,工艺设计和装备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53,047.42万元;净利润13,172.53万元,销售净利率为8.60%;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40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内容:拟增资创力普昱5,000万元,用于满足年产2万台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5000台充电桩、2万台车载DC/DC转换器及2万台智能高压配电箱的研发、生产配套设施的建设。

 3、建设工期和项目收益:

 项目建设期1年,2017年3月投产,2017年10月完成全部达产,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6,496万元,税后净利润2,033万元。

 4、可行性研究结论:

 (1)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形成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链的转型,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的代表产品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属于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发改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中明确规定的优先发展的行业之一,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3)项目选定产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设计中选用的工艺方案及设备具有合理性、经济性和先进性,物流合理,可保证生产纲领的实现。

 (4)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

 (三)融资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创力以支付现金17.6万元收购YIE SUNG JUN持有赛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盟科技)88%股权。收购完成后,香港创力持有赛盟科技88%股权,YIE SUNG JUN持有赛盟科技12%股权。

 收购完成后,由股东按持股比例向赛盟科技增资3,500万元。待完成上述收购及增资事项后,由创力集团和赛盟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000万元;首次注册资本到位10,000万元;其中创力集团出资6,500万元,占比65%;赛盟科技出资3,500万元,占比35%。剩余注册资本两年内分次到位。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公司立足主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商租赁业务,促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房项目、公交旅游项目、水务项目等政府国有类项目均可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

 以上项目经测算:

 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53,047.42万元;净利润13,172.53万元,销售净利率为8.60%;

 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6,496万元,净利润2,033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2.32%;

 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17,000万元注册资本计算,预计第一年净利润1,260万元。

 综上,新增三个项目的预期实现的财务收益均较好,预计将成为企业发展中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一)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2月29日正式公布,明确指出了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的新模式。同时,它也是“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呈现新的战略高度。《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明确了“十三五”战略目标,为未来5年技术创新明确了方向。同时,政策更具有针对性,扶持领域更宽广,政策工具更多样化。

 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纷纷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成效逐步显现。在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方面更是火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5年度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33.1万辆,同比增长3.4倍,并预计2016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将翻一番,达到70万辆,出现井喷式增长的态势。

 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一是动力电池,并占有新能源电动汽车总成本的50%。它包括续航里程,充电速度,安全性能、轻量化等衡量标准。电池的核心技术是电池模组和PACK的技术;二是电机及控制器的技术。所以,合肥创大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对创力集团实现双主业发展并增加新的利润点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电动汽车是提高汽车产业竞争力、保障能源安全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未来五年将是电动汽车研发与产业化的战略机遇期。我国高度重视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十五”期间,启动了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确立了“三纵三横”(三纵: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电池、电机、电控)的研发布局,取得了一大批电动汽车技术创新成果。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37万多辆。与此同时,核心技术取得显著进步,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国产化进程加速,成本显著降低,安全性和工艺技术持续改进。与2010年相比,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高将近一倍,成本降低 50%。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33.1万辆,同比增长3.4倍。而作为电动汽车最核心的部件的市场需求较大,市场潜力较大。

 但本项目的资金回笼较慢,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占比较大。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补贴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市场前景,从而影响本项目的运营。此外,本项目的核心技术保密工作尤为关键,作为主要投资方应加强注重团队建设和技术保密。

 (二)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

 中国新能源汽车目前正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前夜,由研发向真正的产业化迈进的过渡期。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到了最关键的时期,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重视,以及对技术发展路线的关注,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政策,直接刺激了国内车企在新能源汽车上的研发及生产投入。

 (1)市场风险

 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中提出了对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政策,相关政策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基础,未来如果政策实施推动较慢,将会对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2) 技术风险

 整车控制技术、电机驱动控制技术、电池技术是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技术,从目前看来,电池的正极和隔膜材料是较难突破的技术瓶颈,未来如果部分核心技术无法突破,将会引起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发展缓慢,对本项目销售不利。

 (3)人才风险

 人才风险主要体现在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稳定和是否能够吸引到需要的优秀技术人才。 一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批具有技术能力,忠诚企业的研发、管理骨干队伍。另一方面,公司努力为员工打造一个富有活力、富有创造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事业平台,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证。此外,未来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来解决员工的长远发展之道,解决企业与员工的发展关系,实现利益分配上的共赢。

 (三)融资租赁项目

 (1)充分发挥好创力集团的资源优势,立足主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商租赁业务,促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2)政府国有类项目。在经济下行形势下,各级政府加大投资力度,政府国有类公司投资大,资金需求大,而风险比较小,政府国有类项目可作为公司业务定位的又一个重点。政府国有类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房项目、公交旅游项目、水务项目均可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

 (3)待公司租赁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不排除择机开展其他行业的相关业务,为企业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

 但新的融资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现阶段而言仍然面临市场、人才储备等诸多挑战和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相关新增项目尚需国家省市级工商、商务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的实现,适应行业做强做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监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项目有利于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的实现、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创力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6-02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待工商部门核准,以下简称“合肥创大”);

 (投资金额: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51%;

 (特别风险提示:控股子公司合肥创大设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合肥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大管理技术团队、合肥中航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0万元, 在安徽省合肥高新科技园区设立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拟通过拥有知识产权和电池模组PACK技术、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完成年产能2亿Ah电池PACK和30,000台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

 2、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设立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设立新公司主要是实施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关于设立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只需董事会批准即可,鉴于新设公司用募集资金出资,需股东大会批准后,资金方可实施。

 3、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合肥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晓妹,注册资本2,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管理系统、变速储能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车联网、充电桩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2、合肥创大管理技术团队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

 3、合肥中航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孝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经营范围:纯电动车及零部件的研发、销售;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研发、制造、系统集成、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科技园区内

 5、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电机及控制器、充电桩及车载充电机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与租赁;充电站网络建设运营。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

 拟通过拥有知识产权和电池模组PACK技术、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完成年产能2亿Ah电池PACK和30,000台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建设期为12个月,2017年4月建成,2017年7月达产。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53,047万元,净利润13,172.53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动汽车的配套电池包、电机及电机控制器关键部件产品。它的建成投产,标志着创力集团转型升级的开始,实现双主业发展战略,公司涉足新能源汽车领域,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资金回笼较慢,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占比较大;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补贴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市场前景,从而影响本项目运营。本项目的核心技术保密工作尤其关键,作为主要投资方应加强团队建设、完善技术保密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

 开拓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普昱”)

 增资金额:5,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增资概述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普昱”)增资,用于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本次增资完成后,创力普昱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万元,公司对创力普昱持股比例仍为10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的募集资金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创力普昱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4幢底层北区(1、2跨间)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管亚平

 经营范围:自动化工程系统集成的开发,矿山电气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矿山电气设备及传感元件。

 (二) 创力普昱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创力普昱的总资产:10,603.22万元,净资产: 6,118.80万元,净利润:-235.19万元。

 三、增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拟增资创力普昱5,000万元,用于满足年产2万台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5000台充电桩、2万台车载DC/DC转换器及2万台智能高压配电箱的研发、生产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期1年,预计2017年3月投产,2017年10月完成全部达产,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6,496万元,税后净利润2,033万元。

 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形成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链的转型,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创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力集团”)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创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赛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盟科技”)共同出资17,000万元, 在舟山群岛新区设立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首期出资10,000万元,其中创力集团出资6,500万元,赛盟科技出资35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两年内分次到位。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优化实体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但也面临市场、信用、审批、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力集团”)拟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创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赛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盟科技”)共同出资17,000万元, 在舟山群岛新区设立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为准)。

 2016年4月 27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投资主体: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1,050 万元,持股比 例 65%;赛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5,950 万元,持股比例 35% 。首期共同出资10,000万元,其中创力集团出资6,500万元,赛盟科技出资3,5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4、注册资本:17,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接受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品的买卖;租赁物品残值的变卖和处理业务;经济(管理、投资、并购)咨询和担保;投资和资产管理;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预计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生净利润1,260万元。

 三、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转型升级,以此推动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提升,同时辐射其他领域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未来拟对公司内部资产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以及供应商商业保理业务,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增加新业务收入并拓展利润增长点。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

 (二)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人才储备不足,需通过内部培养或社会招聘等方式引进;

 (三)资本金筹措不足也可能带来一定风险,资本金是开展业务的基础,更好管理公司资本金和融资是融资租赁公司做强做大的关键,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根据市场形势创新融资和资金管理方式,必要时可以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管理手段进行相关业务的管理。

 (四)目前市场上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融资租赁公司的快速发展将加剧同业竞争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朱红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规定,朱红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朱红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红军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4月 27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晓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张晓荣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附:《张晓荣先生简历》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张晓荣先生简历

 张晓荣,男,1968年4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5年2月任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副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于 2008 年 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2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聘任高翔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高翔,中国国籍,1983年10月出生,法学学士。2008年8月入职创力集团,历任公司行政助理、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七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高翔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号码:021-59869117

 办公邮箱:shcl@shclkj.com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6)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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