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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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岩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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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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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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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外代收回保证金存款利息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85.8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到期的短期理财产品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31.5%,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预付款转出所致。
4、预收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52.87%,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55.66%,主要系年初发放去年计提年终奖所致。
6、2016年1-3月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3.28%,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货物通关费用增加所致。
7、2016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233.28%,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因钢材市场回暖,计提的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8、2016年1-3月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15.62%,主要系去年同期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港务物流收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股利而本报告期未发生此项收益所致。
9、2016年1-3月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80.29%,主要系本报告期本公司东渡分公司提前过渡搬迁至国贸码头的相关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23.9%,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购入存货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5.6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56.4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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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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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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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1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林开标先生因身体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提供与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14,543.57万元,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约为24,766.13万元。2015年度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917.45万元、20,396.69万元。
(2)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列示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并预计2016年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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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它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32,287,081,938.82元,净资产为13,650,915,095.42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493,457,527.40元,净利润为793,311,447.07元。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991,415,226.30元,净资产为9,525,174,096.5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631,716,759.91元,净利润为594,941,586.45元。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21.5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77,419,301.90元,净资产为2,019,907,753.3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18,624,927.99元,净利润为82,139,117.09元人民币。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是: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物业管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42,254.43元,净资产为9,470,637.5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4,672,848.14元,净利润为1,691,177.96元。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与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581,011.12元,净资产为126,558,032.0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89,811,262.09元,净利润为 8,721,845.11元。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23,869,553.87元,净资产为1,895,200,584.6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34,340,968.55元,净利润为81,495,417.02 元。
(7)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99号一楼;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及管理;2、承担总造价壹佰万元以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3、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家务服务;5、制售中餐、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厦门港联检报关中信管理服务部经营);6、乒乓球、台球;7、招待所(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075,835.79元,净资产为8,774,382.4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999,237.29元,净利润为-986,484.18元。
(8)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一层S1单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性养老机构服务;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家庭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645,002.06元,净资产为11,895,197.7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4,383,869.12元,净利润为1,374,252.95元。
(9)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二楼S1单元;经营范围为:1、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管理;2、35KV及以下变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3、电气、电信设备及零配件销售;4、局域通信网络设备维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52,428,793.66元,净资产为29,269,937.8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9,605,207.64元,净利润为4,810,209.81元。
(10)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住所:湖里区石湖山港区;经营范围为:1、港口货物装卸搬运;2、仓储;3、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中转。(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38,304,453.46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0,191,016.7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32,206,948.93元,净利润为100,875,000.82元。
(11)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经营范围:1、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2、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和租赁;3、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4、集装箱货物查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224,349.65元,净资产为6,908,563.2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010,456.40元,净利润为313,783.62元。
(12)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一层西侧;经营范围:1、为旅游客轮提供码头靠泊及相关客运服务,厦门港内海上旅游客运;2、从事内贸船舶代理及客货运输代理及相关的业务代理;3、房地产租赁;4、免税商品零售(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5、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百货、食杂(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饮料、烟草(限零售);6、停车场;7、物业管理;8、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广告;9、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货物装卸。(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331,328.34元,净资产为75,657,233.27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6,755,988.52元,净利润为21,899,099.25元。
(13)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800万元;住所:湖里区寨上西路209号;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3、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筹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7,738,343.40元,净资产为280,292,955.4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504,174.76元,净利润为6,711,661.84元。
(14)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高崎段;经营范围:1、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1日);2、仓储(不含危险品);3、货运配载、装卸;4、停车场;5、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5,624,637.55元,净资产为24,617,801.1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210,908.92元,净利润为1,307,696.86元。
(15)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黑甜头角三楼;经营范围为:1、土地综合开发;2、承担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3、仓储;4、建筑材料销售;5、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516,144.09元,净资产为44,936,293.7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110,322.00元,净利润为6,421,109.26元。
(16)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883,413.80元,净资产为1,630,798.3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476,121.12元,净利润为15,938.61 元。
(17)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28.47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3、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4、为船舶提供岸电;5、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409,059,419.63元,净资产为6,947,458,248.6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80,834,814.88元,净利润为353,916,607.29元。
(18)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6,2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建港路海沧港区7号泊位;经营范围为:1、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01,559,307.21元,净资产为477,926,096.4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6,481,795.57元,净利润为103,270,853.34元。
(1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加油站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其他日用品零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909,713.66元,净资产为145,327,953.3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5,788,458.34元,净利润为-2,967,965.39元。
(20)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刘五店村;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69,756.96元,净资产为3,287,916.0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63,770.00元,净利润为-566,737.00元。
(2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5楼515单元;经营范围为:无船承运业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港口拖轮、驳运服务;沿海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运输代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2,858,499.44元,净资产为151,218,431.1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7,494,372.99元,净利润为3,559,085.97元。
(22)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二层S1单元203室;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356,371.33元,净资产为1,936,503.09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558,693.42元,净利润为964,167.37元。
(23)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层1508室;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3、船舶港口服务:(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825,001.05元,净资产为32,025,734.7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780,431.35元,净利润为1,077,510.78元。
(24)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六层;经营范围为:1、建设运营厦门市物流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2、从事软件开发应用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及信息产品的销售业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635,105.36元,净资产为 29,662,299.3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7,447,315.89元,净利润为4,727,481.55元。
(25)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56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268号;经营范围为: 1、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2、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中转及堆存服务;3、集装箱及一般货物的水路运输(驳船和支线船运输)、陆路运输和仓储业务;4、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5、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6、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代办运输等;7、提供信息咨询服务;8、经营港区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和港区内报税仓储(需经海关批准);9、修箱、洗箱业务;10、船舶维修业务;11、自有办公楼与候工楼和场地出租及供水、供油等配套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5,712,928.85元,净资产为787,844,843.37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1,416,760.84元,净利润为31,844,843.35元。
(26)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1室;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5,585,503.08元,净资产为29,444,698.72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51,614.70元,净利润为-8,059,945.52元。
(27)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5楼;经营范围:1、土地综合开发;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航道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5、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6、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49,565,830.16元,净资产为828,455,980.2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66,223,042.85元,净利润为208,178,200.21元。
(28)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15楼;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商务信息咨询;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石油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376,537.54元,净资产为30,333,101.7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277,065.41元,净利润为284,451.55元。
(2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48,100.00元;住所:香港铜锣湾洛克道447-449号中威商业大厦602室;经营范围为:船务服务及经营货柜租赁。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875,784.48元,净资产为56,175,898.4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7,414,358.86元,净利润为10,827,798.48元。
(30)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89.53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5楼;主要经营项目是:1、对贸易业、物流业、供应链业、电子信息业、房地产业、加工制造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信息咨询;2、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零售信用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矿产品(国家专控的除外)、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须经前置审批的许可项目)、机械设备、玻璃及玻璃制品、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燃料油、焦炭、生铁、钢材;5、物流供应链管理;6、批发煤炭;7、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30,457,003.03元,净资产为371,382,887.49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26,134,699.29元,净利润为21,232,115.70元。
(31) 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3室;经营范围:1、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筹备;2、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的筹备;(以上凭审批许可证件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1,443,605.83元,净资产为-4,837,051.2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250,647.75元,净利润为-7,639,565.24元。
(3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幢601;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1,142,728.89元,净资产为16,427,369.8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5,622,518.13元,净利润为6,427,369.8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8)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0)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7)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8)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0)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2)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3)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4)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1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5)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另外两个股东共同控制之合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6)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7)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8)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0)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1)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外三个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35.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
(二)交易标的情况
1、第(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第(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建筑物给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第(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其场地给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第(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其设备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第(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第(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7、第(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8、第(8)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9、第(9)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0、第(10)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1、第(1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2、第(1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3、第(1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4、第(1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5、第(15)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6、第(16)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7、第(17)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8、第(18)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9、第(19)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0、第(20)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1、第(21)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2、第(22)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建材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3、第(2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4、第(2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5、第(2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提供人员管理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6、第(2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售设备给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7、第(27)项系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8、第(2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9、第(29)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装卸劳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30、第(30)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1、第(31)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2、第(32)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3、第(33)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4、第(34)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5、第(35)项系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6、第(36)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分别出租燃料堆场、高崎堆场、嵩屿堆场、嵩屿一期工作船码头及仓库和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7、第(37)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8、第(38)项系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9、第(39)项系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0、第(40)项系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1、第(41)项系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2、第(42)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3、第(43)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4、第(44)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产生资金占用利息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5、第(45)项系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46、第(46)项系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47、第(4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8、第(48)项系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9、第(49)项系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0、第(50)项系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1、第(51)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2、第(52)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3、第(53)项系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4、第(54)项系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及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软件设备及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5、第(55)项系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软件设备及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6、第(56)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电气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7、第(57)项系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路达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码头合作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8、第(58)项系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9、第(59)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0、第(60)项系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三明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1、第(61)项系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2、第(62)项系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及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燃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3、第(63)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维修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4、第(64)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出租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它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它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4 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事先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2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 2016年5月5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2016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5;
2、投票简称:“港务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港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联系人:朱玲玲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61013
六、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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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