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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1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年度)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的董事8名,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振清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6-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临2016-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奖励基金计提的议案》。根据公司《奖励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15年度作为奖励基金计提指标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521.21万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11.25%,应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1,194.6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高管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综合得分为103.2分,绩效薪酬发放比例为109.2%。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387,113.8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378,357.88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37,835.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540,871,963.50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3,712,485.59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777,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96,301,087.61元,结余467,411,397.98元结转下期。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议案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人民币,会计师事务所差旅费等费用,在合理的标准范围内由本公司按实承担。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建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综合考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其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人民币;会计师事务所差旅费等费用,在合理的标准范围内由本公司按实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两部分,其中经营业绩部分主要包括财务、项目运营、新增土地储备、专项任务等指标,占考核总分的80%,由公司审计部门审核确认该部分考核结果;团队胜任能力及职业素养部分包括综合执行能力、战略推动能力、持续改进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及从业道德建设等指标,占考核总分的20%,由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团队进行综合评价。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审批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房地产投资事项,主要包括以公司、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土地摘牌、竞买事项【以相关土地的成交总额(含契税)为计算标的,以资产购买、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的事项除外】,期限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韩学高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韩学高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20)。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临2016-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临2016-024)。

 二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振清先生、郝伟亚先生、白云生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6)。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1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年度)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6-017)。

 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临2016-018)。

 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387,113.8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378,357.88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37,835.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540,871,963.50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3,712,485.59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0,777,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96,301,087.61元,结余467,411,397.98元结转下期。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25)

 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17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鄂尔多斯项目公司”)涉及借款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843.33万元,其中:2014年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8.45万元,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404.88万元。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确认鄂尔多斯项目公司借款利息收入,暂停确认的利息收入金额为12,102.64万元,影响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2,102.64万元。涉及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暂停确认利息收入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15-019)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鄂尔多斯项目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09,590.19万元,公司针对上述债权涉及抵押物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上述债权提供给公司抵押物评估值为101,215.74万元,根据相关协议及清偿顺序约定,公司应对上述借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843.33万元,2014年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38.45万元,本报告期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404.88万元,本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增加5,404.88万元。

 单位:万元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404.88万元,计提后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404.88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相关工作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1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15年末,通过对各项存货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无锡“鸿墅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无锡“鸿墅项目”存货账面原值为121,685.27万元,由于项目一期主要是洋房和别墅,开发成本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对该类型物业购买力持续低迷,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15,650.60万元,累计计提15,650.60万元,计提跌价准备后存货期末余额为 106,034.67万元。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鸿墅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锡嘉仁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惠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无锡惠山新城,惠源路与堰裕路交汇处。一期已于2013年动工、2014年二季度开盘销售,由于项目一期主要是洋房和别墅,开发成本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对该类型物业购买力持续低迷,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鸿墅项目”存货账面原值121,685.27万元,经过测算,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50.60万元。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减少15,650.60万元, 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5,650.60万元。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相关工作程序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发现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19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可为其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15年度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共计89,534.13万元,提供担保共计7,8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总体情况

 1、关于对外融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3.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主要用于置换现有债务、改善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信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委托贷款及协议借款。

 2、关于对参控股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13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预计对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1.5亿元人民币。

 自2016年1月1日起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利率由年利率12%下调到8%,利率下调将影响公司2016年利息收入减少2,270万元、利润总额减少2,270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公司拟对合营公司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项目公司”)借款利率由年利率11%下调到8%,借款期限为三年期,付息时间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到期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可以办理延长还本付息时间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出发,2016年度继续暂停确认对鄂尔多斯项目公司借款利息收入,按下调后的利率测算,继续暂停确认利息收入将影响公司2016年利息收入减少10,020万元,利润总额减少10,020万元。

 对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详见附表1。

 3、关于对参控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联合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的担保)发生额不超过44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参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联合营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具体每笔担保发生的担保期限根据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情况详见附表3。

 因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联合营公司均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关联方范围,故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韩学高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提供借款和担保等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并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提供借款,一般情况需要对方提供抵押物(联合营公司不动产全部已抵押给金融机构等特殊情况除外),公司根据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利率水平及付息方式。公司对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如无特殊情况则不存在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可为其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韩学高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借款及担保事项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议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共计89,534.13万元、提供担保共计7,800.00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0,3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5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9%。

 另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公司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表1:

 对联合营公司提供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担保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

 附表3: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均为个别报表数据。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数据为拟拆分后的107酒店公司个别报表数据。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0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在审批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结束之日止。关联董事高一轩先生、韩学高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2、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C座M层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金:86,700万元

 实收资本:86,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游泳服务、制售中餐、西餐(含荤凉菜裱花)、冷热饮、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销售酒、饮料;零售卷烟、雪茄烟(限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柏悦酒店分公司经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1月10日);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经营管理酒店、服务性公寓、健身及游泳池设施、停车场及其他商业设施;洗衣、会议等商务服务;零售及进出口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家具、香水、花卉、珠宝首饰、黄金制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皮革制品;零售通讯设备;服装加工。

 (2)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99号1层1室

 法定代表人:卢宁

 注册资本: 15,915万美元

 实收资本: 15,91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第107、108号地块内建造、经营及管理宾馆,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客房服务,音乐茶座、音乐餐厅、桑拿、游泳、健身房、餐饮、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停车场(库)经营,酒,饮料,附设商场(零售)。

 (3)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中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皮革用品、工艺品、金银饰品、家具、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体温表、血压计、磁疗器具、家庭用血糖分析仪及试纸、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避孕药、避孕套、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眼镜配镜;摄影;照相彩扩;礼服出租;鞋、箱包、家电的维修;服装修改、加工及干洗;商品信息咨询;场地出租;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介绍

 上述关联方介绍中所列公司,均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关联方范围,故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上述关联方201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数据为拟拆分后的107酒店公司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租赁、物业管理、餐饮会议、住宿等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其中租赁、物业管理类交易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属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经济目标,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

 2、关联方向我公司提供租赁、物业、住宿、餐饮会议服务属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1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理财方案概述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投资保本理财产品额度8亿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1、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均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能保证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不存在亏本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收益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理财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相关议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经审查相关材料,认为: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其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2015年度,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4.79亿元。2015年12月理财产品已在2016年1月收回。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副董事长、原总裁程少良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我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程少良先生。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15-013)、《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15-027)。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程少良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153,92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我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222,2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程少良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153,92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我公司股份37,129,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为切实反映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现用名称“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英文名称不变,仍为“METRO LAND CORPORATION LTD”。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相关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3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名称,公司英文名称不变。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证券简称变更的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京投银泰”变更为“京投发展”。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15年,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副董事长、原总裁程少良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我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程少良先生。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15-013)、《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15-027)。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程少良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153,92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我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222,2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程少良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153,92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我公司股份37,129,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为切实反映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现用名称“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公司拟将现用证券简称“京投银泰”变更为“京投发展”,公司证券代码“600683”保持不变。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证券简称变更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后,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相关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6-02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于2008年10月,在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更名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统一称为“京投银泰”)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认购所发行的股票而成为了京投银泰第一大股东(截至2016年2月2日,持股比例为31%)。京投公司在成为京投银泰第一大股东的同时,按照证券监管等部门的要求向京投银泰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09-008)。

 京投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向京投银泰出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函》(以下简称:“本函”),对原承诺函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部分条款进行了明确。

 一、本次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原因

 鉴于部分地方政府在近几年的土地出让中,时有因公益性等原因对参与主体或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限制的情形,京投公司为了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向京投银泰提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以及京投公司原承诺函继续有效的基础上,对原承诺函中关于同业竞争的部分条款进一步明确,京投公司可以参与本函所述范围内的京投银泰不具备开发资格或明确认可不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类业务。

 二、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对原承诺函第1条内容明确为:“京投银泰将继续依托京投公司在北京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方面的优势和投融资能力,做大做强北京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房地产开发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京投银泰是京投公司市场化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的唯一平台,京投公司不会从事与京投银泰具有同业竞争的房地产二级开发类业务。”

 (二)对原承诺函第2条内容明确为:“京投公司及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参)股公司除仅参与京津冀区域的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对开发主体资格有限制或对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制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外,亦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其他对京投银泰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以避免对京投银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前述“京津冀区域的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对开发主体资格有限制或对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制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包括:

 (1)京津冀政府土地出让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法律文件中对参与主体仅限定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京津冀政府土地出让管理部门依据有效法律或政策规定以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京投公司及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参)股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科技研发用地和工业用地等项目;

 (3)京津冀政府土地出让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建成后需由开发建设单位整体自持10年及以上的商业、办公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京投公司应优先通知京投银泰,经京投银泰书面明确决定放弃竞争该类项目后,京投公司及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参)股公司方可进行开发经营。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振清先生、郝伟亚先生、白云生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是对原承诺相关事项的明确和细化,为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和解决大股东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类业务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公司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明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条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公告编号:临2016-02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章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3、4、6、7、9、11-16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4、6、7、9、12、13、16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项议案、第1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程少良、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一章

 第一章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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