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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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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有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购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67%的股权事项已于2016年3月24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将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围,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控股后至报告期末时间太短未予合并,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71,764,014.07元,增幅76.20%,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66,188,239.48元,增幅39.38%,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孙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而上年末未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73,813,215.85元,增幅432.38%,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孙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而上年末未纳入合并范围,其中按协议应由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原大股东-浙江荐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收但尚未清收完毕的债务金额较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3,372,398.82元,减幅100.00%,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已抵扣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225,001,169.97元,减幅99.90%,主要系本报告期孙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现67%的股权控制所致。2015年12月31日,杭州荐量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参股33%),2016年3月31日已将杭州荐量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开发支出: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16,506,534.74元,增幅385.68%,主要系本报告期将孙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而上年末未纳入合并范围,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开发支出金额较大所致。

 (7) 商誉: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240,729,469.99元,增幅3,122.29%,主要系本报告期孙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现67%的股权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670,394.09元,增幅47.83%,主要系合并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未摊销金额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2,056,869.98元,增幅98.35%,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随之增加。

 (10)预收款项: 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5,024,085.61元,增幅100.20%,主要系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582,989.71元,增幅94.67%,主要系本报告期实现利润较多,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 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85,944,361.70元,增幅572.43%,主要系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购杭州荐量股权,有7,650万元的收购款尚未支付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129,872,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子公司法玛威药业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4)资本公积:2016年3月31日较2015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21,737,861.24元,增幅84.68%,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合并利润表

 (1)营业收入: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64,100,596.43元,增幅22.57%,主要系各公司销售形势趋好以及人民币贬值对公司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和法玛威药业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产生利好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727,866.84元,增幅114.56%,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4,039,026.26元,增幅33.48%,主要系不断开拓市场,拉动销售增长,运输费、销售人员薪酬、市场开发等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4,777,697.63元,增幅126.03%,主要系因银行借款额度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443,234.12元,增幅60.30%,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329,755.14元,增幅54.66%,主要系本报告期摊销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7)营业外支出: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减少50,061.81元,减幅98.55%,主要系本报告期发生金额较小所致。

 (8)所得税费用: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4,145,429.06元,增幅145.81%,系公司业绩增长,实现利润较多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1,449,685.648元,增幅50.7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法玛威药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利润较多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2,371,960.92元,增幅34.19%,主要系本期应收出口退税款全部收回。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7,056,299.45元,增幅265.28%,主要系收到的招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3,297,939.84元,增幅32.53%,主要系销售增长,相关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34,039,876.49元,增幅92.94%,主要系支付的招标保证金、职工备用金以及借款增加所致。

 (5)借款收到的现金: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减少126,000,000.00元,减幅70.00%,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金充裕,向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增加350,953,600.00元,增幅2,856.90%,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金充裕,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6年1-3月较2015年1-3月相比减少8,169,621.00元,减幅60.81%,主要系上年同期一次性支付个别银行全年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收购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67%股权事项

 2015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购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3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7月14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5年12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收购参股公司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继续收购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3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金河生物制品公司持有杭州荐量67%的股权,为杭州荐量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2016年3月24日,杭州荐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11月18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6,275,862股新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12月29日和2016年2月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和(2016-006)。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晓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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