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由“Ningbo Ligong Online Monitoring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Ningbo Ligong Environment And Energy Technology Co.,Ltd”;公司证券简称由“理工监测”变更为“理工环科”。
2016年4月13日,公司全称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641924)。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根据公司名称变更情况,需相应变更证券简称。
现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4月25日起由“理工监测”变更为“理工环科”, 公司英文证券简称由“LIGONG MONITORING”变更为“LIGONG ENVIRONMENT”,公司证券代码“002322”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