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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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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晏德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6-053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由董事长陈克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6-054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华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列席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6-055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92号”文核准,已于2016年1月16日完成发行上市工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金巍锋先生、吴安东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保荐工作。

 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更换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因原保荐代表人吴安东先生调离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决定自2016年4月21日起委派保荐代表人夏荣兵先生接替吴安东先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金巍锋先生和夏荣兵先生。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夏荣兵先生简历

 夏荣兵先生,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近5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曾参与了安泰科技公司债项目、三维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广州浪奇非公开发行项目、南华生物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多家拟IPO公司的尽职调查和改制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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