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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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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高自民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王慧农董事总经理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谷碧泉副董事长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8,669,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63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7,864,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43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88,571,1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98,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28,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07%;反对98,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93%;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88,572,1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9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明明、董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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