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函告,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于2015年4月9日质押给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015年6月29日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0,998,3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分别于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2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93,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7%。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