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6-039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15:00~2016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8日

 7、会议主持人:徐敏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26名,代表股份46,661,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67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名,代表股份7,28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39,376,8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9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6人,代表股份46,661,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676%。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名,代表股份7,28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 39,376,8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2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天马集团、徐仁华先生、徐敏先生、郁其平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99,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35%;反对2,457,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5%;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9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235%;反对2,45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5%;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0%;弃权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0%;弃权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5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0%;弃权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60%;弃权7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

 议案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39%;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8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92%;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92%;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6,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92%;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6,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92%;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55%。

 议案2.10 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2,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6%;反对2,452,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53%;弃权7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5,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342%;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5,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42%;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5,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342%;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5,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42%;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92,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8%;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92,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8%;弃权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63%;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2,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870%;反对2,392,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63%;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9,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20%;反对2,385,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13%;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20%;反对2,385,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13%;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10、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11、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董事、高管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35%;反对2,38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199%;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现公司双主业战略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14,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63%;反对2,359,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571%;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14,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63%;反对2,35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71%;弃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7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60%;反对2,359,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569%;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72,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60%;反对2,359,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69%;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