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3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情参见2016年2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截止2016年3月31日,由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中介机构的核查工作也尚在进行,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67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