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3日,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同日发布《大杨创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16-36号),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现对36号公告补充如下:
(一) 关注问题、核实对象、核实方式、核实结论。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持股6.43%的股东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以下简称“千石”)公司持股数额发生变动,于2016年4月13日卖出公司股份2,356,200股,持股数额降至8,249,806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千石承诺,将在3个工作日内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经自查,公司认为,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1日起复牌。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报送材料的相关工作。
2、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85万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16,500万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3,000万股。公司正在办理方案实施的相关登记工作。
除上述2个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除了前述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承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除上述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大杨创世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补充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