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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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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以1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获取土地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制定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核心员工投资人分为强制投资人和自愿投资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按本办法实施员工投资。投资项目为2016年3月31日之后首次开盘的项目。核心员工投资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每个投资项目中的所有核心员工投资人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需小于8%,有限合伙企业收益(亏损)的计算与项目IRR挂钩。本办法将项目运营效益和核心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投资资金全部由投资人自行筹集。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林胜德先生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该办法会造成项目权属方增加,可能出现意见不统一而产生纠纷。

 董事姚大锋先生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公司长期激励事项需由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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