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出询问函,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询问函,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公告的《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6年1-3月预计经营业绩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