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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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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生产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及光学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公司在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品研发和生产上处于国内优势地位。

 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是一种对目标进行物理特性跟踪或测量的高精度仪器设备。它采用远程非接触方式,根据目标的形状、姿态、颜色、光谱、偏振等特征,实时动态测量目标的位置、距离、反射截面积等信息并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主要产品有新型医疗检测仪器、军用电视测角仪、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航空/航天相机光机分系统和雷达天线座等。

 电视测角仪是用于测量受控目标与瞄准指令之间相对偏差角,并据此形成修正飞行轨迹指令,使偏移的受控目标继续沿瞄准线方向飞行的光电瞄准测控设备。该设备通过可见光电视或红外电视,实时接收引导源信息,完成目标的探测、捕获、跟踪、锁定。光电经纬仪是一种用于测量导弹、卫星、飞机及炮弹等飞行物体的飞行轨迹及坐标信息的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在靶场试验测量控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航空/航天相机是以航空航天飞行器为平台实施遥感测绘的专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主要应用于军事侦察、地图测绘、科学研究、灾害防治、土地/森林普查、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地位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全球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由于国防科研等各方面需求的变化及相关技术迅速发展,光电测控仪器设备行业一直处于不断更新升级之中。目前在产品技术方面美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由于光电测控设备广泛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国际上主要生产国对我国一直实施长时间的技术封锁及产品禁运。我国一直重视培育和发展本国的光电测控仪器设备行业,在经费、研发力量及政策上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目前,我国光电测控仪器制造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已在光电测控领域形成强大的综合优势,并在技术、生产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2015年,在国家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制造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积极谋划前瞻性布局,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015年度,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压力与挑战,不断完善运营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全体员工精诚团结、锐意进取,保持了公司平稳运行态势。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7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7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60%;经营性净现金流 717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20.65% 。

 1、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积极拓宽业务领域

 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方向和产品方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逐渐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布局,围绕医疗检测仪器、航卫保障箱组和机场道面异物监测系统等产品,不断加快产品改型升级和市场推广。公司子公司长光辰芯不断加强产品设计能力和批量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产品在工业、医疗、科研和生物成像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2、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下,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某军品配套产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批量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显著提升了批量生产能力,得到用户单位的高度评价。

 3、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将内控制度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加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针对性。

 4、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寻找新的增长点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信息,采取有针对性的市场策略,加快产品的改型升级,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加强市场营销人员的激励,确保在稳定公司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光学材料主要是K9光学玻璃,本期销量较上期下降41.55%,主要是由于K9光学玻璃市场低迷所致。

 (4)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贾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8名,公司副董事长廖永忠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文山先生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贾平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姜会林先生、孙洪波先生、朱文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在董事会、高管层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0万元。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937.99万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22.10万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度红利3,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736.8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541.12万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2015年度不分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时,进行了研究论证,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等人员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订的2016年度财务预算主要财务指标是:合并营业收入43000万元,合并税后净利润5300万元, 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4000万元。

 2016年公司预计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43000万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5%;合并税后净利润5300万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1%;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4000万元。

 2016年预算与2015年经营成果比较表

 单位: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贾平、马明亚、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贾平、马明亚、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对经营班子考核评价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循环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鉴证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在董事会、高管层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0万元。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937.99万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22.10万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度红利3,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736.8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541.12万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2015年度不分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订的2016年度财务预算主要财务指标是:合并营业收入43000万元,合并税后净利润5300万元, 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4000万元。

 2016年公司预计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43000万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5%;合并税后净利润5300万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1%;合并经营性净现金流4000万元。

 2016年预算与2015年经营成果比较表

 单位: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 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鹏、金宏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公告》。

 八 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鹏、金宏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6年4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九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的。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十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禹衡光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禹衡光学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等资质,近年来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35万元。该项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近年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我们对续聘该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无异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审计机构费用是合理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募集资金4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2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1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开立的010101201095555550账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路演推介费等发行费用9,232,000.00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4,76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0]第2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问题》﹙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29,682.85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因资本公积增加,需交印花税2,164.84元,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0,904,481.99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9,095,518.01元。

 (二)2015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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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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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补充募集资金缺口,公司从超募资金账户转给募集资金账户845万元。由于该笔金额并不是实际支付给第三方,只是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845万超募资金账户减少845万,不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2010年2月8日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 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续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3年1月,公司与上述各方续签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自2013年1月1日期生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11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29,571,996.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总额1,950.7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已于2013年6月5日开始陆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实际补充金额为1,988.72万元。

 2、201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74.62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67.79万元,合计342.4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42.63万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274.78万元(含未支付的项目尾款244.71万元),超募资金67.85万元。公司承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10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经双方协商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2,918,400.00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截止2013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共计支付了股权转让款92,626,560.00元,占成交价的90%。

 2014年4月,根据协议约定再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了股权转让款5,145,920.00元,占成交价的5%。

 2015年4月,根据协议约定再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共计5,091,262.12元,占成交价的5%。至此,本次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2、201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7.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7.85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2。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2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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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8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奥普光电”)因业务需要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定制协议》(简称“《产品定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鉴于该协议到期并且根据实际需要,为规范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奥普光电与长春光机所续签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贾平、马明亚、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就议案的审议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的标的

 本协议是长春光机所与公司关于零部组件研制生产的框架性协议,公司保证按照长春光机所的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并交付给长春光机所。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是指长春光机所为完成科研项目而定时或不定时委托股份公司研制生产该等项目所需的零部组件。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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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长春光机所是以知识创新和高技术创新为主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多学科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长春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法定代表人为贾平,开办资金为14,450万元,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2015年长春光机所总资产426,023.78万元,净资产187,082.84万元,事业收入113,887.55万元。长春光机所是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42.65%的股权。长春光机所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定位是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领域从事批量装备部队的军工配套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作为一个科研单位不完全具备相关工程项目光机分系统的生产加工能力,必须依赖外协生产商进行加工生产。自2003年以来,公司一直是长春光机所重大国防科研项目光机分系统唯一的合格的总体外协生产商。作为中科院规模最大的研究所,长春光机所一直承担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巩固和扩大与长春光机所的合作将使公司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均签订该框架协议有利于奥普光电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对奥普光电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如需要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及《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定价的,严格依据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执行;如不需要按照上述文件定价的,参照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制定价格。

 产品价款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一般业务惯例商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研制生产的原则

 1、本协议是长春光机所与股份公司关于零部组件研制生产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另行签定具体的实施合同。

 2、股份公司保证按照长春光机所的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并交付给长春光机所。

 3、长春光机所应将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要求及时书面通知股份公司,以给股份公司合理的研制生产时间,并使股份公司作出安排,保障其自身的生产。

 二、零部组件研制生产

 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是指长春光机所为完成科研项目而定时或不定时委托股份公司研制生产该等项目所需的零部组件。

 三、费用及支付

 1、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如需要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及《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定价的,严格依据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执行;如不需要按照上述文件定价的,参照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制定价格。

 2、产品价款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一般业务惯例商定。

 四、质量标准

 1、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的质量标准,一般情况执行股份公司的企业标准和国军标,企业标准覆盖范围之外的,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部颁或行业标准。如国家下达计划时有特别质量要求的,执行该特别质量要求,但如该特别质量要求明显超出股份公司研制生产能力,股份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该项任务。

 2、没有国家、部颁和行业标准的,也没有特别质量要求的,则由双方共同商定质量要求。

 五、产品的交付

 股份公司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产品研制生产后,按照约定的期限送达长春光机所指定的地点。

 六、验收

 长春光机所应在收到产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逾期未进行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产品质量合格。但产品在装、调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分析确因股份公司责任的,股份公司应无偿返还或重新制作,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的《产品定制协议》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该《产品定制协议》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不损害他方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签订上述《产品定制协议》。

 公司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将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公司”)和长春科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宇物业”)发生关于关联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现对2016年拟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8,421.63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1,754.9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贾平、马明亚、宋志义、张涛、张学军对议案的审议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且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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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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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春光机所

 长春光机所是以知识创新和高技术创新为主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多学科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长春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机构,法定代表人为贾平,开办资金为14,450万元,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2015年长春光机所总资产426,023.78万元,净资产187,082.84万元,事业收入113,887.55万元。长春光机所是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42.65%的股权。长春光机所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2、卫星公司

 卫星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主营业务为卫星系统及其部组件的研发,光学有效载荷系统研发,卫星检测系统及设备研发,卫星地面系统开发、建设,卫星遥感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卫星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注册资本80,647.6万元,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明溪路1759号。2015年卫星公司总资产90,147.32万元,净资产81,377.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09万元,总收入2,103.99万元,净利润29.61万元。卫星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事业法人控制。卫星公司与长光辰芯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科宇物业

 科宇物业成立于2000年6月,主营业务为长春光机所及下属企业的物业管理业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360万元,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77号。2015年科宇物业总资产2,699万元,净资产5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47万元,总收入3,252万元,净利润13.8万元。物业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事业法人控制。科宇物业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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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25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租用长春光机所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18号的办公楼和厂房,建筑面积为23,300平方米,用于公司办公和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价格每5年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情况确定一次;2008年12月10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277.20万元。201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时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租赁场所总建筑面积为20,136.84平方米,同时约定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321.63万元。

 2015年4月3日,公司与关联方科宇物业续签了《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工作委托书》,约定:科宇物业为公司提供保安、保洁服务,并提供供电、供水、供暖管线设施日常维护,对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安、保洁费每年75万元,公共设施维护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服务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4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光辰芯与长春光机所签订《芯片设计研发服务定制协议》,该框架协议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是长光辰芯与长春光机所关于传感器芯片及其相关视觉系统研制生产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项下的芯片设计服务及样品研制,是指长春光机所为完成科研项目而定时或不定时委托长光辰芯设计及研制该等项目所需的图像传感器芯片。协议约定定价原则按照如下顺序:“1.1国家定价(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定价)(如适用);1.2倘无国家定价,则为国家指导价;1.3 既无国家定价亦无国家指导价,则交易应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市场定价的依据如下:根据行业平均毛利水平,结合项目难易程度和项目周期确定,预计此类项目毛利润率约30%-35%后确定合同金额。辰芯光电公司具备该类项目的开发能力,开发风险可控,属于公司开展的正常业务。1.4 若以上各项不存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具体由双方进行协商,该协商价格不得高于提供产品、服务的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可替代的产品、服务的价格”。协议约定产品价款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一般业务惯例商定。本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光辰芯与关联方卫星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与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书》,本协议是长光辰芯与卫星公司关于高性能CMOS图像传感器等项目的研制的框架协议,长光辰芯保证按照卫星公司的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产品研制并交付给卫星公司。《框架协议书》规定: “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所述关联交易将按优先次序依照下列原则定价:2.1、国家定价(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定价)(如适用);2.2、倘无国家定价,则为国家指导价; 2.3、既无国家定价亦无国家指导价,则交易应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市场定价的依据如下:依据行业平均毛利水平,结合项目难易程度和项目周期确定,预计此类项目毛利率约为30%-35%后确定合同金额。辰芯光电公司具备该类项目的开发能力,风险可控,属于公司开展的正常业务。2.4、若以上各项不存在、无一适用或不切实可行,则为协议价,具体由双方进行协商,该协商价格不得高于提供产品、服务的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可替代的产品、服务的价格。2.5、产品价格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一般业务惯例商定。”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7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12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了《产品定制协议》,该协议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1) 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如需要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及《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定价的,严格依据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执行;如不需要按照上述文件定价的,参照上述文件的定价原则制定价格;……(3)本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定位是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领域从事批量装备部队的军工配套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作为一个科研单位不完全具备相关工程项目光机分系统的生产加工能力,必须依赖外协生产商进行加工生产。自2003年以来,公司一直是长春光机所重大国防科研项目光机分系统唯一的合格的总体外协生产商。

 随着我国航天技术的不断进步, 对图像传感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该类器件我国大量依赖进口,不仅价格昂贵,而且经常面临出口限制。因此我国自主开发高端图像传感器具有重要意义。长光辰芯公司主要从事传感器芯片及其相关视觉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测试和销售,目前长光辰芯公司开发的某型号传感器已经具备国际一流水平。

 长春光机所一直承担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巩固和扩大与长春光机所的合作将使公司及长光辰芯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并将自主研发的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公司及长光辰芯与长春光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企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长光辰芯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公司及长光辰芯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并将自主研发的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均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变更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进行了事前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均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变更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衡公司”或“禹衡光学”)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禹衡光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禹衡光学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禹衡光学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本次禹衡光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禹衡光学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禹衡光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奥普光电审计部对禹衡光学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禹衡光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禹衡光学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滚动使用投资本金共计11,2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五笔理财产品已到期回收,并获得一定收益;另外两笔理财产品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禹衡光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禹衡光学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禹衡光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禹衡光学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至2016年5月1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5月5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拟订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7、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会议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2016年5月6日16: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3003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38

 2、投票简称:奥普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奥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 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议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二: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李俊义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盛守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东先生、独立董事朱文山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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