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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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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2日14: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乃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369,771,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8,803,318股的26.06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369,739,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67,0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当选。

 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7,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808%。

 1.2 选举陈致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24%。

 1.3 选举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3,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27%。

 1.4 选举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24%。

 2、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李加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1,0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4%。

 2.2 选举滕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69,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80%。

 2.3 选举周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24%。

 3、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浦玉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43,4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4,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58%。

 3.2 选举文学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69,767,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77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当选的董事、监事获得的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一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2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浦玉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浦玉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浦玉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本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和行政管理部经理。

 浦玉桃先生持有3,800股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杨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爱女士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 爱: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组织干事、女工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杨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向志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向志鹏(主任)、陈致仁、崔卓敏、滕晓梅、周华

 审计委员会:滕晓梅(主任)、李加超、王乃强

 提名委员会:向志鹏(主任)、滕晓梅、周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华(主任)、李加超、陈致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志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王乃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乃强先生、丁洪春先生、陈忠卫先生、李强先生、陈卫锋先生、卞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永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请见附件。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向志鹏:男,1975年出生,EMBA,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结算中心主任、财务总监,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东原迪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东银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向志鹏先生就职于本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志成: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质检部副经理、经理、质量中心副主任、采购中心主任、副总经理、董事,盐城市江动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志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乃强:男,1966年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乃强先生持有30,661股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洪春: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项目经理、产品研究所所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丁洪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忠卫: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机体厂厂长、采购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忠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强:男,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卫锋: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项目经理、产品研究所副所长,盐城兴动机械有限公司产品研究所所长,本公司产品研究所所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多缸柴油机事业部总经理。

 陈卫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 明: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项目经理,盐城市江动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卞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永勇:男,1976年出生, MBA。曾任重庆隆鑫工业集团财务主管、财务部长,本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冯永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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