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周建忠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周建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递交的《辞职书》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梯队建设良好,周建忠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谨向周建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周建忠先生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周建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其辞职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对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周建忠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管理层梯队建设良好,周建忠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致同意周建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对其离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字:高学敏 赵连勤 常 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