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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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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8
债券代码:112077  债券简称:12天沃债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停牌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收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来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负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第 2.3 条,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2012年4月17日发行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12天沃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77)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应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交易,调整后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卖出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经公司申请,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简称“12天沃债”、债券代码112077)于2016年4月8日停牌一天,并于2016年4月11日复牌。复牌之日起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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