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
扩建工程T2航站楼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收到经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2016)浙甬鄞证经字第33号及公司与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573,621元,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86%。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总包方: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

 3、工程范围:钢结构、钢结构预埋、屋面系统、天窗、钢梯、栏杆等钢结构工程;

 4、合同金额:人民币200,573,621元(大写:贰亿零伍拾柒万叁仟陆佰贰拾壹元整);

 5、合同工期:满足总分包方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

 6、合同价款的支付:(1)进度款按总包方在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向分包方支付当期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2)经造价审核后确认的联系单变更部分累计净增值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时,联系单部分费用随月进度款支付,支付实际累计净增值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后,工程价款(不包含联系单的已支付部分)在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若联系单累计净增值为负数,则支付至合同价扣除净增值后的85%;(4)结算一审结束后在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支付至一审结算款的90%;余款待结算审计结束在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并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付清。

 7、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2号

 法定代表人:陈继东

 注册资本:20267.9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理普通货运(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民用建筑施工承包,设备安装,水电卫暖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室内外装饰装潢;升降机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消防工程安装、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钢铝门窗、非标准钢构件、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根据【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644号文件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2、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86%,公司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好的影响;

 2、据相关资料,未来15年内全国有望建设1600个通用机场,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在机场航站楼建设领域的业务承接带来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