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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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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6-01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16年3月17日起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对联创电子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是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计算损益。

 (二)变更时间:2016年3月17日

 (三)变更原因:

 鉴于:

 1、联创电子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0.08%下降为13.18%,由控股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

 2、公司推荐的董事由2名变为1名;且联创电子于2016年3月16日增补2名董事,董事会成员共计9名,公司推荐董事的席位占比进一步降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联创电子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减弱,且投资目的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联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对联创电子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至2016年3月16日收盘,公司投资47,270.40万元,持有联创电子78,454,576股股份,账面价值为62,014.42万元,公允价值为176,444.34万元。

 自2016年3月17日起,公司对联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将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联创电子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14,429.92万元以及原计入资本公积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的9,863.29万元,将计入本期投资收益,相应增加公司净资产85,822.44万元,增加公司净利润93,219.91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包季鸣、李柯玲、邱妘对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由联创电子的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董事席位也仅占1/9,对其经营决策的影响力明显降低,且公司的投资目的已发生变化;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3月17日起,对联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合理和适当的;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对联创电子持股比例和董事席位发生了重大变化,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减弱,且投资目的发生变化;

 2、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对联创电子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6-01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4月7日,控股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当日增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480,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累计增持金额为599,988,931.64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占增持计划下限的299.99%,达到增持计划上限的100.00%。

 ●雅戈尔控股已于2016 年4月7日完成本次股票增持计划。

 2016年4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雅戈尔控股通知,雅戈尔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雅戈尔控股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3月15日起3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位于12元/股至18元/股的价格区间内,拟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首次已增持股份)。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2016-008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情况

 2016年4月7日,雅戈尔控股增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480,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累计增持金额为599,988,931.64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占增持计划下限的299.99%,达到增持计划上限的100%,已完成本次股票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如成、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3,2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

 本次增持后,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13,684,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4%。

 增持进展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2016-007、2016-009、2016-010、2016-011、2016-012、2016-013、2016-014、2016-016、2016-017号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雅戈尔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雅戈尔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雅戈尔控股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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