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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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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3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

 (一)电器产业

 1、年报披露,2016年国家特高压电网、智能化电网建设、分布式能源建设、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等规划逐步落实,电网建设持续的高位投资,将给公司电器产业带来机遇。请结合输变电设备细分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及技术优劣势等情况,通过同行业公司比较,客观分析国家各项电网建设计划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2、年报披露,公司在国网、南网等核心客户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将为今后的电器业务开拓奠定坚实的基础。请量化分析公司对国网、南网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以及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的具体情况。

 3、年报披露,公司引入世界一流的钣金柔性生产线已成功投运,极大地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和工艺水平。请详细阐述该工艺在国内市场的产业化领域、技术等级、行业内应用现状、性能或成本优势以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风电产业

 4、预案披露,公司将以整机制造为基础,向风电场投资与开发、运维和EPC总包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向风电整体方案解决提供商转型。请补充披露目前公司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业务、风电场EPC业务、自营电厂业务、风电场运维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所处阶段、市场份额、竞争优势和劣势。

 5、年报披露,公司正携手意大利同行积极布局行业前沿的高空风电技术。请详细阐述该技术在国内市场的具体应用领域、产业化程度、同行业公司掌握情况、性能或成本优势等应用现状、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并重点揭示该技术是否具有产业化应用风险、与现有业务的整合风险、市场风险以及合作推进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三)环保产业

 6、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观智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华仪电气、北控水务、国观智库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三方将在设备研发、市场策略分析、信息平台建设、海内外并购等环保产业作展开合作。请详细阐述报告期内该框架协议的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协议执行过程中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障碍,以及其他风险及不确定性。

 二、关于公司盈利能力

 7、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02万元、5066万元和6016万元,毛利率分别27%、33%和33%,而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和毛利率分别为-8171万元和9%。请结合行业整体因素和公司各板块业务收入会计确认政策、季节性特点、销售模式及成果等情况,对比同行业公司,讨论分析公司第四季度盈利能力与前三季度出现较大反差的原因。

 8、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高低压电器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由于电器产品新增合同平均履约周期较长。请对比以往年度电器产品合同周期,结合行业环境,分析履约周期延长的原因,以及对公司后续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

 三、关于公司财务及其他

 9、年报披露,公司管理费用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加大研发投入,2015年度公司研发支出4557万元,请补充披露研发项目的目的、项目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

 10、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5.78亿元,预计费用控制在4.6亿元左右,实际实现营业收入约20.6亿元。2015年年报披露,2016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费用控制在3.58亿元左右,与2015年的经营计划相比,收入大幅提升,费用大幅下降。请补充说明公司经营计划产生前述差异的原因及2016年经营计划的可实现性。

 11、年报披露,公司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约22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0%,与报告期营业收入数额相当。请结合公司各板块业务的销售模式、业务特点、赊销政策、会计处理等,通过行业可比公司比对分析,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

 12、报告期末,公司是否存在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如有,请补充披露汇总披露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情况,包括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将于2016年4月1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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