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39,936,6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23%;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 2016年4月1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公司(原名“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号),核准公司向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发行1,083,037,288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创新资本”)发行236,395,971股股份,向杨铿发行118,642,2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1,859,666股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2015年4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葵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7家特定投资机构发行股份239,936,69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5CDA10020)《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为2,233,810,593.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元,其中转入股本239,936,691元,余额转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3、锁定期安排:上述发行新增的239,936,691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葵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家认购对象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就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证券对本次蓝光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之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39,936,691股,占总股本的11.2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6年4月14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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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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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