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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4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5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货币市场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
§7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8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大类资产主要为货币市场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投资期限较短,因此本基金资产配置的目标是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基础上考虑稳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市场利率预期、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水平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资金面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市场和投资品种选择、关键时期的时机选择、回购套利、选择价格低估的央行票据和短期债券投资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公司研究资源和金融工程技术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期达到优化配置效果。
§9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基准收益率=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10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11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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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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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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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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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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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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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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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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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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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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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13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持续销售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0。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4、持续销售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持续销售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率,但各级持续销售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各级基金份额持续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持续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5、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间的转换,转换费用的有关规定详见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和2009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南方现金增利B级基金开通基金转换和AB级之间调级转换业务的公告》。
6、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4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6、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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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4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5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货币市场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
§7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8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大类资产主要为货币市场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投资期限较短,因此本基金资产配置的目标是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基础上考虑稳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市场利率预期、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水平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资金面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市场和投资品种选择、关键时期的时机选择、回购套利、选择价格低估的央行票据和短期债券投资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公司研究资源和金融工程技术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期达到优化配置效果。
§9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基准收益率=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10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11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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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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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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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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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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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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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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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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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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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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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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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13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持续销售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0。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4、持续销售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持续销售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率,但各级持续销售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各级基金份额持续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持续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5、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间的转换,转换费用的有关规定详见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和2009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南方现金增利B级基金开通基金转换和AB级之间调级转换业务的公告》。
6、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4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6、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上接B087版)
134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