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1.6 公司拟以4,402,140,480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70元(含税),分配现金总额为1,188,577,929.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公司目前以清洁能源为主业,并投资经营信息化等高新技术产业。
2.经营模式:公司围绕清洁能源为核心主业的发展方向,直接投资控、参股5家水电企业,清洁能源占公司资产、利润的95%以上,主要利润来源为雅砻江水电投资收益,公司目前清洁能源主业已彰显规模,资产规模和装机水平在全国地方国资电力上市公司以及四川省内电力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二)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仍将处在较低水平,加上近几年大量水电、火电机组投产,新增发电能力明显高于用电需求,电改全面推进,未来电力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电力市场营销更加艰难,对于支撑公司业绩的清洁能源主业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及各企业将千方百计做好营销工作,抢占用户资源,确保经营业绩任务完成。为“十三五”开好局,争取实现开门红。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2014年调整前财务数据为2014年年报已披露数据。2014年调整后财务数据为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已将同一控制下收购的川投电力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14年、2013年每股收益指标均按照2015年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的股本数重新计算。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3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水电再创业绩新高。公司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千方百计筹集资本金,分别向雅砻江水电和国电大渡河投入24亿元和1.219亿元资本金,保证“两个流域”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10月、11月,随着雅砻江流域桐子林电站3台15万千瓦机组投产发电,雅砻江水电总装机容量达1455万千瓦,截止到12月31日,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37.69亿千瓦时。参股企业雅砻江水电年累计发电量达65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8%,公司投资收益37.33亿元,同比增长11.29%。参股企业国电大渡河公司2015年末已投产装机达901.2万千瓦,年累发电量276.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5%,公司上年度分红1.219亿元。
2.兑现承诺,完成对川投电力的收购。2015年1月,经过省国资委的审批,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公司出资4.96亿元,完成对川投电力的收购。
3.加强电力营销,确保股东利益。2015年,由于四川全社会用电量数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935小时,同比下降360小时,其中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4258小时,同比下降249小时,电力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股东利益,充分发挥发电设备的效能,雅砻江水电多次赴江苏等地与用户就销售电量、电价问题进行谈判,并在在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雅砻江水电2015年发电量656.07亿千瓦时,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达4650小时,高出全省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392小时。控股企业田湾河公司在2105年初省经信委下达的年度发电计划仅24.9亿千瓦时,丰水期大量弃水已不可避免;田湾河公司在公司和大股东川投集团的帮助和支持下,积极开展电力营销工作,努力争取计划外电量,2015年该公司累计发电31.76亿千瓦时,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4363小时,高出全省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05小时。嘉阳电力在主供用户用电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加大营销力度,积极与电网公司沟通,争取余电上网计划,全年累计余电上网9559万千瓦时,同比上年略有增加。
4.安全环保成效显著。2015年,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安全生产相关指示和要求,强化安全环保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重点、抓难点,通过开展春、秋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和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有效防止了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5.不断深化内控建设,内控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按照公司“整顿规范、改革发展”的工作方向,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结合内控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日常工作督查,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整改。2015年,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新增制度32个,修订制度79个,形成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奠定了基础。
6.为了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将积极探索新业务新投资新项目,争取更大回报。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2015年4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交大光芒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已完工项目质保期内发生维护费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报告》。董事会同意交大光芒公司对已完工项目计提“已完工项目维护费”,按销售收入的1.5%计提,并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加相应的明细科目核算,按实际发生金额冲减计提金额,并根据销售收入和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相应的补提或冲减的账务处理;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上年已完工项目维护费的实际发生数和预提数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复核并调整计提比例,确保下一会计年度计提的已完工项目维护费更加准确。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同时经交大光芒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会计估计自2015年开始适用,2015年,受会计估计变更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为:主营业务成本增加3,168,928.59元,预计负债增加3,168,928.59元,所得税费用减少475,339.29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475,339.29元。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外,本公司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5家一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光芒公司)、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公司) 、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彭电力公司)、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电力公司);2家二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宗海公司)和四川川投田湾河景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达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收购川投集团所持原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公司100%股权增加一级子公司一家。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6日在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5名监事、3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0.25万元,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0.65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为1378.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为72万元。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公司2015年度分红方案为:以4,402,140,480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70元(含税),分配现金总额为1,188,577,929.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响应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坚持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分别进行专项审计与验证,多次就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业具体问题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征询专家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中把握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等规定的实质,确保重要性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6月实施完成了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201,070,240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现金 0.3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1股,不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201,070,240股增加到4,402,140,48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2,201,070,240元,会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办理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增加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402,140,480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与上述相关的内容做修改。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五、六、八、九、十三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 25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6日在川投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董建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监 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公告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中介机构已对本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九届十次董事会也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处理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度融资计划是在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制定的,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虽较2014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又对公司股东做了积极回报。本方案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形象,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的评价是客观恰当的。
七、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内容详尽、真实,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实际情况。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由于转增股本原因引起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 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16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6年4月27日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晋川、黄希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6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6年第一季报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上年同期数为法定披露的上年同期数。
2、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已按照本期末股本44.02亿进行重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比增加19.48%,影响公司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48%的雅砻江公司报告期内发电量、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同比有一定增加,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三、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