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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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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6-00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国贸公司”)。

 ● 担保金额:

 1、拟为贵研催化公司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拟为贵研资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拟为贵研金属公司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拟为贵研国贸公司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拟为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6年4月6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6,722.19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89 %,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2016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下属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和贵研国贸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提请公司为其担保;

 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因生产过程物料(废料)的取样、制样及精炼提纯存在一定的周期,期间客户要求为已交付但尚未生产(加工)完毕的贵金属物料(废料)提供担保。为积极拓展业务,贵研资源公司提请公司为其向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系

 1、贵研催化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公司持有该公司89.91%的股权,注册资本396,929,023元,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地在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经营范围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907,201,494.57元,净资产573,857,939.38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7,950,777.13元。

 2、贵研资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郭俊梅,经营范围是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经营铂族金属及其相关的技术与货物进出口。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42,616,048.10元,净资产为361,598,786.16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1,466,054.01元。

 3、贵研金属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0弄6号2幢8308室,经营范围是贵金属、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16,068,065.29 元,净资产为124,270,683.02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8,678,889.05元。

 4、贵研国贸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层302-303室,经营范围是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及其制品,贵金属,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的销售,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7,058,024.53元,净资产为15,481,313.83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481,313.83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根据子公司的申请,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1、公司拟为贵研催化公司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贵研金属公司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贵研国贸公司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和《关于公司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的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其新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回收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拓展市场业务,增强子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该担保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担保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担保情况为:

 单位:元

 ■

 注:截止2016年4月6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722.19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89 %,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6-006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短期借款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国贸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对象及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

 单位:万元

 ■

 (二)借款期限: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含该日)为止的日期。“借款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上述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借款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贵研催化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公司持有该公司89.91%的股权,注册资本396,929,023元,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地在云南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经营范围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907,201,494.57元,净资产573,857,939.38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7,950,777.13元。

 (二)贵研资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郭俊梅,经营范围是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经营铂族金属及其相关的技术与货物进出口。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42,616,048.10元,净资产为361,598,786.16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11,466,054.01元。

 (三)贵研金属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0弄6号2幢8308室,经营范围是贵金属、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16,068,065.29 元,净资产为124,270,683.02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8,678,889.05元。

 (四)贵研国贸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胥翠芬,注册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层302-303室,经营范围是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及其制品,贵金属,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的销售,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7,058,024.53元,净资产为15,481,313.83元,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481,313.83元。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该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

 (二)贵研催化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及贵研国贸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短期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2011年7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14号”文《关于核准贵研铂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12,807,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7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1,231,1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22,80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3,408,373.00元,于2011年8月2日到账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KMA1066-1-1号《验资报告》。

 2、2013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2号”《关于核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47,418,750股新股。根据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原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16.80元/股。2013年3月18日,完成了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实际有效认购数量为42,689,609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7,185,43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605,320.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580,110.59元,于2013年3月20日到账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51-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货币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资源公司负责募投项目的组织、策划、建设和运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27,276.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7,340.84万元的99.77%,其中:项目建设已使用18,800.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已使用8,475.77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27,276.5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4.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243.92万元。

 2、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33,739.31万元,补充营运资金34,718.70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投入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以货币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贵研催化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68,458.0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68,458.01万元的100.00%。补充营运资金已使用34,718.70万元(生产采购原料使用30,681.18万元,贸易采购原料使用4,037.52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33,894.80万元(工程建设使用21,141.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已使用12,753.22万元)。其中,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已使用33,894.80万元,超出该部分募集资金净额33,739.31万元的155.4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开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155.49万元,目前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217.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2011年8月15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7302010182100000742。

 2011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贵研资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款已于2011年9月14日缴存至贵研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1KMA102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贵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

 2011年9月22日,贵研资源公司与本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贵研资源公司作为公司实施“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专户2,账号为7302010182100000814。

 2012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将剩余募集资金连同结算利息共计73,906,390.63元增资至贵研资源公司,增资款已缴存至贵研资源公司专户2。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超出部分3,906,390.63元作为贵研资源公司的资本公积。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2KMA1021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贵研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32,000万元。

 2、2013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及要求,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3”), 账号为7302010182100001059。

 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存储于专户3,按月度计划履行审批手续后转入一般户进行管理支付,当月超支部分按照《贵研铂业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启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完成后从专户支出,当月结余部分转入下月继续使用。

 贵研催化公司作为公司实施“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4”,账号为531078076018010096150及“专户5”,账号为531078076608510001819)。

 2013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实施单方增资,本次增资一次全额认缴,并在两年内分期缴足。贵研催化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首期增资款287,393,100.00元已于2013年7月25日转入贵研催化公司专户4及专户5,该增资款项的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KMA1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二期增资款人民币50,000,000.00 元已于2014年3月28日增资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为本次增资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KMA1040号《验资报告》。至此,公司以部分配股发行募集资金337,393,100.00元对贵研催化公司增资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日,贵研催化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置换募投资金共计10,403.86万元,其中: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73.16万元;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利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30.70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9月29日,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408,373.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2年3月23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3月28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408,373.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27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配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3月20日该部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目前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配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5年度,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

 

 ■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2016-00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9日 上午9点

 召开地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9日

 至201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7(7.01、7.02、7.03、7.04)、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7.01、7.02、7.03、7.04)、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磐厚蔚然(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厚蔚然-PHC产业价值1号基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投资发展部收到传真为准。未及时在本公司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但截止2016年4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仍可出席会议。

 (3) 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 9:00—11:30 14:30—16:00

 (4) 登记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刚 剑 陈国林 邮 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28045 传 真:(0871)68326661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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