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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53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11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在未来一年时间内,公司仍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同日公告。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5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2号文)文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10,320,592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93,596,7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评估费用、律师费用、股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共计18,25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5,341,795.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1022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情况:

 截止 2016年3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PSOD光纤预制棒套管扩产建设项目和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累计12,347.1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75,186.99万元。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用于理财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于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不限于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等,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历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截至2016年3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5.98亿元,理财收益累计1117.80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迁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相关事项将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告》),目前重新选择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落实执行。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随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严格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力求做到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理财的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建议,对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及进行风险评估,拟定理财计划,并按照公司审核流程经批准后实施。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必要的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鑫茂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鑫茂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鑫茂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现公司自有资金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办法

 1、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日起一年之内,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门执行及落实。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不能完全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授权,力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5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出席3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5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购买的0.5亿元保本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已到期,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甲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交易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4、产品成立日:2016年3月31日

 5、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28日

 6、最高年化收益率:3.40%。

 7、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二、本期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及计算

 1、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及收益

 销售手续费:销售手续费由平安银行收取,本期为0.40%。计算公式为:销售手续费=理财资金总额×销售手续费率×理财天数÷365。销售手续费在产品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分配。

 资金保管费:资金保管费由平安银行收取,本期为0.00%。计算公式为:资金保管费=理财资金总额×资金保管费率×理财天数÷365。

 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由平安银行收取,本期为0.00%。计算公式为:资产管理费=理财资金总额×资产管理费率×理财天数÷365。

 资产投资收益需优先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以及上述费用后,再分配本金和收益。分配完客户本金和按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的理财收益后,剩余部分将作为平安银行手续费收入。

 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平安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但若依照国家法律要求或税务相关的行政命令要求缴纳收益所得税,平安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受益人承担的税费,平安银行所代缴税费将从理财计划资产中扣除。

 2、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40%

 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根据当前可投资资产的预期加权投资收益率扣除银行销售手续费率、资金保管费率、资产管理费率后测算而得。

 3、实际收益计算公式

 实际理财收益额按下式计算:

 理财收益额=理财金额×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以当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实际理财天数/365。

 三、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计划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到期或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产品存续期间若投资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情形,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理财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益。

 2、理财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本产品的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本产品发行,或者本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产品计划发生量的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计划发生量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成立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5、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平安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式确定,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若本产品设有开放期,则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赎回。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孔爱国 冯加庆 赵曙明 黄娟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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