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430号)(以下简称《专项审计说明》)及《2015年年度报告》。由于疏忽,上述公告内容两处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专项审计说明》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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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长浩
更正后内容: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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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长浩
二、《2015年年度报告》(第42页)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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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以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