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欧泓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金额:1,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适时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016年3月30日,公司与资产管理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欧泓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出资1,000万元认购中欧泓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
资产管理人基本信息
名称: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步
成立时间: 2013年9月12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1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30%
主要投资领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资产管理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近一年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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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人代表:张佑君
(三)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欧泓利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资产管理计划类别:联接型。
2、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方式:定期开放。
3、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及投资范围:
投资目标:跟踪中欧泓利资产管理计划净值走势,中欧泓利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公募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4、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除非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否则本资产管理计划
5、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资产规模限制:单个资产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财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各资产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财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本资产管理计划通常每季度开放一次,开放日为每年2、5、8、11月份的15日。
7、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8、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管理费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费率:1.00%
年资产管理费率:0.05%
资产托管费:10000元/年
销售服务费率:1.00%
9、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红。
在符合有关计划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计划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在基金终止日,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
10、风险揭示:本次投资资产管理计划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计划提前终止或展期风险、其他风险、本计划的特定投资对象或特定投资方式的风险、预警、止损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