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3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贤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凃立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刘宁、孙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5%以下股东参与表决。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投票表决,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宝顺、詹曼、温莉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