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3月01日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并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及摘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现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编制各类正式报告。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总体安排,待评估、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报告书草案。
二、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七节“风险因素”中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风险因素做出了特别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尚未发现可能导致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终止的其他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至少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