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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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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4月1日

 重要提示

 1、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66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该募集规模上限。

 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 (不包括利息) 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则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次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未超过募集上限,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募集上限,则以“末日比例配售”方式进行规模控制,即对最后一个发售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而对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下同),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11、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所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中国基金报》4月1日上的《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adfunds.com)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pdb.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5、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6、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如需新增代销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7、在未开设销售网点地方的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021-61870666)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风险、保证风险、到期赎回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提供本金保障,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富安达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富安达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0、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2584

 基金简称: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目标及募集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该募集规模上限。募集期内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如下:

 (1)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则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次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公告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

 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未超过募集上限,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募集上限,则以“末日比例配售”方式进行规模控制,即对最后一个发售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而对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则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募集期内认购末日前有效认购总金额)/认购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有效认购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七)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有效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提供本金保障,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九)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十)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网址:www.fadfunds.com

 (2)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fad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30-6999

 (十一)代销机构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 真:021-63604199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网址:www.ghzq.com.cn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联系电话: 95587

 客服电话: 95587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陈秀丛

 电话:025-83367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许云婷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9.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陶翰辰

 联系电话: 010-53696059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公司网站:http://www.wy-fund.com/

 2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联系电话: 021-60897840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2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联系电话: 021-20691832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联系电话:13918302493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www.hexun.com/

 2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网:www.howbuy.com

 24.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网址:http://a097500.atobo.com.cn

 2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电话: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2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7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9-8318

 2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 李季

 电话: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2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网址:www.10jqka.com.cn

 2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人代表:沈继伟

 电话:86-021-505835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0.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qh168.com.cn

 3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3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人代表: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法人代表:张皓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5.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人代表:袁顾明

 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3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售期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5:00,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募集时,若基金合同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本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二)认购费用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表1: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 %, 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99,059.90 份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下同),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16年4月8日到2016年5月7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10683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世纪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1909609110802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5.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584”。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个人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16年4月8日到2016年5月7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部队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两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长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584”。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条件下,本公司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秦雁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吴定婷

 电话:(021)61870999-6203

 传真:(021)61870888-6203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534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一)点"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 (免长途)或 (021)61870666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秦雁

 电话:(021)61870999-3602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顾颖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廖海、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沈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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