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许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许龙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许龙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2016年3月31日,许龙持有公司股份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

 2、许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的100%。

 (2)、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若违反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二、许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许龙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0月8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许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许龙所做出的任何减持承诺。

 2、许龙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许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