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汽轿车作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展自主品牌乘用车的主要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开发、制造和销售乘用车及其配件,公司现有两家控股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和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下辖一工厂、二工厂、发传中心、红旗制造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现有红旗、奔腾、欧朗、Mazda等乘用车产品系列,产品类型逐步丰富,公司品牌和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公司坚持“做优质量,做强能力”的工作方针,全力应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体系能力稳步提升,未来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
目前公司处于汽车制造业中的狭义乘用车市场,当前该领域领先的汽车企业有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东风汽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等,市场竞争形势极为严峻,加之受环境、能源和交通等问题的影响,竞争势必更加激烈。公司自成立开始,在自主追求引领下,坚持自主产品的开发,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累,研发能力持续增强,新产品有序推出,形成了多车型组合的产品阵容,并实现了自主动力总成的匹配,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公司通过强化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一汽奔腾品牌、马自达品牌销售满意度和服务满意度本年度均保持在高满意度区间。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长春市国税稽查局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对我公司及下属两家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2009年至2013年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公司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强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依法补缴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09年-201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积减少2015年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1,560.41万元,其中:减少2015年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318.89万元,减少2015年度期初少数股东权益4,241.52万元。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5年,国内乘用车销售2,114.63万辆,同比增长7.30%;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873.76万辆,同比增长15.27%,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32%,占有率比上年同期提升2.86个百分点。
2015年,汽车市场增速放缓,车企间价格战异常激烈,市场竞争形势极其严峻,公司上下同欲,全力应对,实现整车销售23.59万辆,较上年同期减少19.55%;实现营业收入2,666,384.15万元,同比减少21.25%;实现营业利润7,573.26万元,同比增长8.88%;实现利润总额8,568.99万元,同比增长2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94.81万元,同比减少64.75%。
2015年,面对竞争激烈的汽车市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直面市场挑战,积极应对,持续提升治理水平,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蓄势谋远、做优做强。不断创新营销策略,全力拼抢产品销量,拉动总体销量触底反弹;稳步推进项目管理,项目推进机制更加清晰,项目组织流程更加完善,项目推进质量进一步增强;各个车型按期保质投放,成功投放全新产品奔腾B30,以及2016款奔腾B70、奔腾X80等多款年型产品;不断优化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发展渠道更加清晰明确;持续优化资源使用,提升使用效率;同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奔腾品牌和马自达品牌均持续处于高满意度区间,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夯实基础、积蓄势能。
2015年,公司砥砺前行,不断积累,赢得了市场和各界的认可:红旗检阅车和H7成功服务中国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红旗H7多次服务于重要社会活动,并入选“2015年度最具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品牌榜”,成为中国品牌国际化的典范;全新奔腾B70荣获“2015中国年度安全车”奖和“易车2015中国汽车年度最佳营销案例大奖”;奔腾B30获得网易年度新车总评榜“年度高性价比轿车”、2015中国汽车年度盛典“年度自主新车”、“蓝瓴”年度盛典“年度时尚中级轿车”等奖项;马自达阿特兹获“中国2015年度车型”、“年度中型车满意度冠军”、“《福布斯》杂志全球最安全车型”、“美国IIHS顶级安全车型”等重要荣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上表中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长春市国税稽查局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对我公司及下属两家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2009年至2013年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公司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强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依法补缴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09年-201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积减少2015年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1,560.41万元,其中:减少2015年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318.89万元,减少2015年度期初少数股东权益4,241.52万元。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05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
4、本次会议由许宪平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5年度经营总结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应分配现金红利69,98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
(1)固定资产处置: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工艺进行了更改及优化,以及部分资产逾龄,原有部分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公司拟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其中:资产原值9,189.91万元,累计折旧6,890.62万元,处置支出4.53万元,处置净损失2,303.82万元。
(2)流动资产处置:公司拟对部分流动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净损失金额4.30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503.04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02.8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400.22万元。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6-010)。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16-011)。
(八)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和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投资DCT220变速器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整车发展规划对自动变速器的需求,公司拟利用已建厂房及公用动力设施,新增生产线,投资建设DCT220变速器项目。该项目新建DCT220自主变速器壳体加工线、装配试验线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备维修体系及物流系统,实现年产10万台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为37,037.95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33,394.2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43.74万元。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和公司自筹组成,其中,23,375.95万元为银行贷款,其余为公司自筹资金。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投资回收期为9.17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08%(税后)。
该项目将主要为公司和集团内其他自主乘用车体系的整车配套。该项目的实施,契合公司整车的发展规划,为公司整车的生产提供保障,将对提升公司的变速器制造手段、提升关键总成的竞争能力、拓展产品谱系与市场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适应市场变化、保持企业持续的市场竞争力。
(十二)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十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四)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对2016年度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信用证。其中,短期银行借款余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不包含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各项金融业务),每次借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十五)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6年度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该项短期融资不占用上一项《关于短期融资授权的议案》中的短期融资授权额度。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六)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的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金融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十七)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16-016)。
3、由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一汽股份的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资金充裕,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短期融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
(十八)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3、由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红旗品牌的长期培育和发展,减轻公司当前的经营压力。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十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0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玉春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2015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以诚信的理念、实事求是的精神、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产运作、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应分配现金红利69,98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
(1)固定资产处置: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工艺进行了更改及优化,以及部分资产逾龄,原有部分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公司拟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其中:资产原值9,189.91万元,累计折旧6,890.62万元,处置支出4.53万元,处置净损失2,303.82万元。
(2)流动资产处置:公司拟对部分流动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净损失金额4.30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503.04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02.8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400.22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6-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2015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投资DCT220变速器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整车发展规划对自动变速器的需求,公司拟利用已建厂房及公用动力设施,新增生产线,投资建设DCT220变速器项目。该项目新建DCT220自主变速器壳体加工线、装配试验线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设备维修体系及物流系统,实现年产10万台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为37,037.95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33,394.2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43.74万元。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和公司自筹组成,其中,23,375.95万元为银行贷款,其余为公司自筹资金。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投资回收期9.17年(税后),内部收益率8.08%(税后)。
该项目将主要为公司和集团内其他自主乘用车体系的整车配套。该项目的实施,契合公司整车的发展规划,为公司整车的生产提供保障,将对提升公司的变速器制造手段、提升关键总成的竞争能力、拓展产品谱系与市场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适应市场变化、保持企业持续的市场竞争力。
(七)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八)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6年度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九)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3、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3、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和红旗品牌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12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交易。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106,930万元至2,196,130万元,上年同期实际发生金额为1,122,930万元。
2、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由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一汽通过一汽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秦焕明、滕铁骑、李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股份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购汇金额。
(三)2016年初至2016年2月29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100,63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注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1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注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供应协议,定价原则上采用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综合服务类协议,服务费按以下顺序予以确定:有国家定价的,采用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没有定价的,则参照提供同类服务的国内同行业或吉林省、长春市其他单位收取的市场价格,具体市场价格应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具备很强的技术实力和经营能力,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能够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后备支持。同时为了充分利用中国一汽的整体优势,使本公司的人、财、物等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要与中国一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严格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运作,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1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21,692万元建设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定位A-SUV产品,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指导,从产品质量、造型、配置、做工及用料等方面出发,保证产品的时尚感与精致感。
2、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D077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占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6.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121,692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34,3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7,317万元。
2、建设方式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3、建设投资构成表如下:
单位:万元
■
4、投资经济分析
根据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内部收益率为21.1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89年(税后)。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充分利用公司二工厂现有工程的基础上,改造现有生产线,增加相应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混线生产D077车型,达到年产10万辆的生产能力。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国内乘用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细分程度逐步加深,车企间在各细分市场均展开竞争。D077产品所处的A-SUV市场目前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但未来增速是否能够持续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对此,公司提升经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流程,节约项目完成时间;追求产品品质,继承优秀品牌基因,从产品质量、形象、操控性及适用性等角度出发,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根据市场竞争态势,优化产品营销方案,努力实现既定的市场目标,创造预期的经济效益。
2、本次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自主品牌的市场覆盖面,满足市场对A-SUV产品的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线,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1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长春市国税稽查局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对公司及下属两家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2009年至2013年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2011年福利费计算错误以及2009年至2013年公司部分工作餐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但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295,002.34元。
2.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
2009年-2013年,公司部分销售费用、工作餐、职工教育经费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但企业所得税前列支;2013年,收到的销售返利款未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2010年部分成本跨期结转。共计应补缴增值税800,816.24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6,097.95元,企业所得税5,630,480.99元。
3.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由于2012年-2013年公司部分销售费用及2009年-2012年进口车部分业务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但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应补缴增值税2,299,808.25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75,976.98元,企业所得税46,978,665.51元。
对于以上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加强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依法补缴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公司2009年-201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积减少2015年度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1,560.41万元,其中:减少2015年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318.89万元,减少2015年度期初少数股东权益4,241.52万元。公司对上述差错结果进行了相应账务调整,影响合并口径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2009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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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度 单位:元
■
3、2011年度 单位:元
■
4、2012年度 单位:元
■
5、2013年度 单位:元
■
6、2014年度 单位:元
■
上述会计差错减少2015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039元。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意见: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经过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认为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15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日常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和《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作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2016年度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在2016年度与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控制,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内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共4人)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4、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160,0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8、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6123998560
9、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0、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13,322.21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826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4,807.3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7546%;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267.4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171%;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452.02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75%;一汽新疆汽车公司,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625%;一汽青海汽车厂,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313%;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货币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06%。
11、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5年财务指标未经审计,2014年度、2013年度为审计后数据,2014年追溯调整了2013年的财务数据。
12、资本充足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0.00%。
13、关联关系介绍
一汽股份为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1.75%的股份,为财务公司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短期融资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
2、协议期限:一年
3、交易金额: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定价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均值。
(二)日常存款业务
1、交易类型:日常货币存款金融业务
2、协议期限:一年
3、交易金额:在财务公司货币资金存款的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
4、交易定价
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2、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4、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5、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验证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财务公司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利息不超过0.55亿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常短期借款余额为8亿元,支付利息0.42亿元;支付贴现息0.45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上存款余额为2.66亿元。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未超过3.3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日常短期融资业务,双方以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将《关于授权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作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日常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各方面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公司相关材料,我们对财务公司的营业资质、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在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金融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6-01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一汽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和本公司于1997年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国一汽向本公司许可两项红旗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04897号和第204468号,以下简称“红旗商标”)享有独占排他的使用权。在中国一汽许可本公司使用期内,本公司按销售的使用商标产品每辆1,000元的价格标准计算向中国一汽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收取年限为本公司销出的使用上述红旗商标的第一辆红旗轿车开始,到累计销出24万辆红旗轿车之后,中国一汽同意将上述红旗商标无偿转让本公司。
红旗是一汽开发的高端自主品牌,为了更好的长期培育和发展红旗品牌,公司拟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共享上述红旗商标使用权,充分发挥中国一汽的综合实力,共同做好红旗品牌事业。
2、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中国一汽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上述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宪平先生、秦焕明先生、滕铁骑先生和李骏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协议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法定代表人:徐平
注册资本:595,247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汽车技术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检定、媒体广告、劳务服务*。
历史沿革:中国一汽前身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成立于1953年7月15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为3,372.26亿元;净资产为1,977.44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950.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相互关系:中国一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情况
红旗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04897号和第204468号)使用权许可方式。
四、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乙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就原合同中“乙方则享有独占排他的使用权……”,双方经协商确定:自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许可的第三方使用红旗商标,同时,乙方仍然享有红旗商标的使用权。
2、就原合同中注册证号为第104897和第204468号的红旗牌商标使用费为每辆1000元,双方经协商后确定:自本补充协议签订后(截止至2016年2月底销量数据)至原合同履行完毕前,乙方尚有6.98万辆份未生产销售,乙方应付红旗商标许可费的最大金额为6980万元,该商标许可费由甲方予以免除。
目前上述补充协议尚未签署,预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完毕。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上述交易协议是双方通过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经过平等协商而制定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红旗品牌具有广泛的国人认知,产品代表了国内高端自主汽车制造水平。但由于目前红旗产品仍处于品牌培育期,产品覆盖度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市场的规模效应。2015年,公司红旗轿车销售收入约10亿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3.9%。红旗产品的品牌培育需要持续、较大的投入,在未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压力。
中国一汽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拥有雄厚的综合实力,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公司在当前形势下长期培育高端品牌的力量有限,由中国一汽和公司共享红旗商标使用权,有利于调动整合集团的各种资源进行红旗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高红旗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同时,有利于缓解公司的经营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负担和经营风险。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需要。
七、2016年初至2016年2月29日与中国一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16年初至2016年2月29日,公司与中国一汽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68.1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关于与中国一汽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目前红旗产品仍处于品牌培育期,该项交易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红旗品牌的长期培育和发展,减轻公司当前的经营压力。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