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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698%股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积极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的发展战略,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源合”)增资6亿元人民币。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总部城六幢1-3单元1号房

 3、法定代表人:姚玮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金融、经纪业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经纪业务);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设立时间:2015年8月31日

 三、增资主体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增资方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西藏源合增资6亿元人民币,将主要用于扩展公司投资业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发展战略,在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业务驱动下,公司锐意进取,通过提前布局传媒、互联网等新兴细分领域的优质资产,通过投资标的后续证券化,实现良好投资收益。

 本次增资不仅增强了西藏源合的资金实力,同时丰富了公司产业并购及整合投资的服务功能,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源合”)以现金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文化”或“目标公司”)6.0698%股权的决议;西藏源合与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星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昼星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增资协议。

 2、本次签署的《增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灿星文化主要从事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是包括“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蒙面歌王”、“了不起的挑战”、“金星秀”、“中国好舞蹈”等电视节目的制作方。

 4、2015年9月28日,公司与灿星文化签署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框架意向协议》(公告编号:2015-061),公司拟以现金认购灿星文化增资完成后6%-10%的股权。该框架性合作意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432室

 成立时间:2006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86734742N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电脑多媒体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机电设备、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简要财务情况和交易价格

 灿星文化简要财务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灿星文化目前的核心业务是“中国好声音”、“蒙面歌王”、“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等系列节目及品牌衍生开发。经过多年的运作,旗下多个娱乐音乐品牌地位已得以确立,同时各项衍生业务开发已确立较完整的商业模式,其品牌授权业务合作对象、签约艺人队伍、艺人广告代言客户、互联网衍生产品均持良好发展态势。

 参照交易标的公司的年度盈利情况以及未来的预期,经各方协商一致,西藏源合本次增资金额为30,000万元,占交易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的6.0698%。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698%股权的决议;同日,西藏源合与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星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昼星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增资协议。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交易标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原股东:上海星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昼星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一方:西藏源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增资与认缴方式

 原股东放弃增加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并一致同意西藏源合等向灿星文化增资。

 西藏源合同意向灿星文化溢价增资人民币300,000,000.00元(RMB:叁亿元),经各方同意,西藏源合增资总额中人民币277,221.63元(RMB:贰拾柒万柒仟贰佰贰拾壹元陆角叁分)计入灿星文化新增注册资本,溢价部分金额人民币299,722,778.37元(RMB:贰亿玖仟玖佰柒拾贰万贰仟柒佰柒拾捌元叁角柒分)计入灿星文化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前,灿星文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7.351万元(RMB:叁佰玖拾柒万叁仟伍佰壹拾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灿星文化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567,252.87元(RMB:肆佰伍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贰元捌角柒分),其中:西藏源合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698%。

 经各方同意,截至2016年3月31日前灿星文化产生的全部未分配利润归原股东所有。自2016年4月1日起公司收益由新老股东共享、亏损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与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应在本协议各方盖章和/或各自的正当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生效。

 4、违约赔偿责任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使其它方(“非违约方”)产生或遭受的损害、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支出以及对任何权利请求进行调查的费用),各违约方同意对非违约方进行补偿。该补偿并不影响非违约方根据法律法规就违约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该等违反可享有的其它权利和救济。非违约方就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有关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被取消、终止或完成后依然有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灿星文化目前的核心业务是“中国好声音”、“蒙面歌王”、“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等系列节目及品牌衍生开发。经过多年的运作,旗下多个娱乐音乐品牌地位已得以确立,同时各项衍生业务开发已确立较完整的商业模式,其品牌授权业务合作对象、签约艺人队伍、艺人广告代言客户、互联网衍生产品均持良好发展态势。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是灿星文化独家授权的制作和/或运营的影视节目的品牌管理开发运营、艺人经纪、衍生产品开发、现场演出、音频内容运营相关的公司,原系灿星文化的下游公司;目前,灿星文化已将梦响强音整合至旗下,成为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之前退出梦响强音,并增资灿星文化,系公司根据投资标的的整合及证券化路径变化做出的积极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投资收益的流动性。公司积极践行“大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投资”发展战略,在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业务驱动下,公司锐意进取,通过提前布局传媒互联网等新兴细分领域的优质资产,通过投资标的后续证券化,以实现良好投资收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电”)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了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核电”),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浙富水电认缴全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占100%股权。

 2、重要申明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经营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公司无需召开董事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住 所: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南路99号

 4、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孙 毅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7X1309B

 7、经营范围:民用核安全设备(仅限核泵)、其他通用机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设立浙富核电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浙富控股的“大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浙富水电在水轮机研发、制造技术等方面优势,促进浙富水电与浙富核电的有机融合与共同发展,为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及未来趋势做好研发、制造工作。对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拓展市场份额,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模式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项目尚在运作初级阶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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