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补充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情况的补充说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披露了《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要求,公司对本次股权质押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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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通知,获悉林汝捷先生于2016年3月30日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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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林汝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9,83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5%,经本次质押和解除质押后,林汝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5,01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5.70%,占公司总股本的25.02%。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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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说明
2016年一季度预计亏损1800万元至2000万元,公司压缩机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但制冰机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销售费用与财务费用增长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中东地区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对公司制冰机及制冰系统出口影响较大;
2、较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内制冰机业务未有大额订单确认收入;
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空调订单延期,报告期内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4、压缩机业务销售团队人员增加以及国际展会投入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三 、其他相关说明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3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选举公司董事林长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93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23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46,93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2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4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购买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6,938,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3%。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徐丙坚律师、李岩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行使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收益分配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详见刊登于2016年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购买期延期3个月至2016年6月18日,同时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长3个月。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内容。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53.04万股,成交金额为2,097.91万元(含交易相关费用),成交均价约8.29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22%。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