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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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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参会董事已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预沟通,为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并签署了《同意豁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前通知的函》。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11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陈水元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陈水元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水元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拟聘任陈水元为公司合规负责人。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陈水元通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且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后,公司还需向湖北证监局报送其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经湖北证监局认可后,陈水元方可正式履行合规负责人职责。

 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因此,在陈水元正式任职合规负责人前,公司指定其代为履行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陈水元简历

 陈水元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曾任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陈水元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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