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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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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2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江斌先生、陈佳良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二次修订情况主要包括:更新发行人财务数据、更新控股股东财务数据、更新决策程序进展情况、更新最近三年分红情况、补充募投项目所涉收购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前提的风险提示等。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公司还对文件名称、文件日期、目录等细节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45号)。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已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45号)。根据本次反馈意见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3月30日出具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现公告如下。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金达威投资承诺: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期间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金达威投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十二个月内,金达威投资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亦不安排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江斌先生(以下简称“本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斌先生承诺: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期间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十二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亦不安排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3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45号)。根据本次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一)2012年2月厦门市证监局对公司出具关注函

 2012年2月29日,厦门市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厦证监函[2012]15号关注函,其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厦门市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对公司关联交易不规范和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进行了关注,具体包括公司与第二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签订的销售合同期限为3个月,但是自2009年8月至2010年底仍继续执行上述合同,存在关联交易定价不规范、内控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公司外购VD3油剂的价格优势,未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厦门市证监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关监管意见,要求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公司自收到厦门市证监局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之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全面自查、理顺,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深入分析了公司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部署,落实部门分工,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此后,各相关整改责任人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了整改措施。经过本次整改,公司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领会,推动了公司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采取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3年7月厦门市证监局对公司出具关注函

 2013年7月2日,厦门市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厦证监函[2013]91号关注函,其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厦门市证监局在对公司进行年报现场检查时对公司治理方面、信息披露方面、财务核算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关注,主要包括: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不规范,董事聘用程序不完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情况,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持股管理不到位、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瑕疵、财务核算有待完善等问题。

 厦门市证监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监管意见,并要求公司规范“三会”运作,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公司自收到厦门市证监局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传达,之后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针对问题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到个人,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此后,各相关整改责任人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了整改措施。经过本次整改,公司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和领会,推动了公司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厦门监管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采取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会计核算水平的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2015年5月深交所对公司出具关注函

 2015年5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2015]第165号关注函,其主要问题及回复如下: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申请股票自2015年4月7日起停牌,迄今尚未申请股票复牌。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说明所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并请加快工作进程,尽快申请股票复牌,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自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后高度重视,主要说明如下:自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原计划5月底完成。由于此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美国一家知名保健品企业资产,为谨慎起见,公司聘请了中、美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由于标的公司存在时间较长,工作量比预计多,尽职调查时间也多于原计划时间。目前,除保险尽职调查外,其它中介机构已经陆续完成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按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出具目标企业的审计、评估报告将于5月底完成,预计6月10日之前能够完成交易谈判。根据上述安排,公司预计于2015年6月中旬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所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申请股票复牌。鉴于上述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公司将加快工作进程,尽快申请股票复牌,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发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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