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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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付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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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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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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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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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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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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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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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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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7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益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董事高峰先生为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此,议案7涉及公司股东高毅、湖南益丰医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益之丰医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益之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为163,992,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超文、刘中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