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004),现就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充披露如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6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31日